2025粤1971破14号2025粤1971破14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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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971破14号2025粤1971破14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略) (略)
决 定 书
(2025)粤 1971 破 14 号
本院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裁 (略) 恒有纸品实
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依照《 (略) 关于审
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
定广东腾锐律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负责人:赖池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
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 (略) 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第 2 页 共 2 页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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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略) ,东莞
(略) (略)
决 定 书
(2025)粤 1971 破 14 号
本院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裁 (略) 恒有纸品实
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依照《 (略) 关于审
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
定广东腾锐律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负责人:赖池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
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 (略) 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第 2 页 共 2 页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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