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奉渔10051”船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5) (略) 拍6号
本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14日10时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船名:浙奉渔*;船籍港:奉化;船舶类型:国内捕捞船;作业方式:双拖渔船;船长:39.20m;船宽:6.60m;型深:3.65m;总吨:248;净吨:86;船舶制造厂:奉化新联渔轮修造厂;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08月30日。
二、拍卖依据:本院(2024)浙72 执128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浙奉渔*”船。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 (略) 奉化莼湖桐照码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2025年3月6日,看样请联系:*(林);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74-*(严)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1. 经审查,“浙奉渔*”(船长39.42米)属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在册渔船,依法公开拍卖后可 (略) 工具指标随船转移手续。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56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应为沿海县(市);(2)船长大于或等于12米的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 (略) 买卖;(3)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 不得再申请购置海洋捕捞渔船;(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
2.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详见附件)。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 (略) 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自本公告公布三日后六十日内(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4月12日) (略) 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事项请关注 (略) (略) 站(http://**)。
债权登记:0574-*(宋)
承办法官:0574-*(肖)
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严)
监督电话:0574-*(陈)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 (略) 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 (略) 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严)
本院地址: (略) , (略) (略) (略) 727号。
(略) 址:http://**
本公告链接“ (略) (略) (http://**.cn)”
特此公告
(略)
2025年2月8日
(2025) (略) 拍6号
本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14日10时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船名:浙奉渔*;船籍港:奉化;船舶类型:国内捕捞船;作业方式:双拖渔船;船长:39.20m;船宽:6.60m;型深:3.65m;总吨:248;净吨:86;船舶制造厂:奉化新联渔轮修造厂;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08月30日。
二、拍卖依据:本院(2024)浙72 执128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浙奉渔*”船。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 (略) 奉化莼湖桐照码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2025年3月6日,看样请联系:*(林);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74-*(严)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1. 经审查,“浙奉渔*”(船长39.42米)属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在册渔船,依法公开拍卖后可 (略) 工具指标随船转移手续。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56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应为沿海县(市);(2)船长大于或等于12米的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 (略) 买卖;(3)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 不得再申请购置海洋捕捞渔船;(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
2.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详见附件)。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 (略) 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自本公告公布三日后六十日内(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4月12日) (略) 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事项请关注 (略) (略) 站(http://**)。
债权登记:0574-*(宋)
承办法官:0574-*(肖)
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严)
监督电话:0574-*(陈)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 (略) 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 (略) 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严)
本院地址: (略) , (略) (略) (略) 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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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链接“ (略) (略) (http://**.cn)”
特此公告
(略)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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