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晋0429破4号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根据武 (略) 2024年10月25日作出的(2024)晋042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以下简称“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武 (略) 指定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工作。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1. 债务人名称: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
2. 住所地:城关镇胡庄铺村
3. 法定代表人:张永平
4. 破产清算案号:(2024)晋0429破申1号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8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且需承担审查和确认费用。
三、债权申报方式
1. 申报地点: (略) 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5层(管理人办公地址)
2. 联系人:王鑫、刘雅楠
3. 联系电话:(略)、(略)
4. 电子邮箱:*@*Q.com
四、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 债权申报真实性:债权人应对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补充申报: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需承担审查和确认费用。
3. 现场申报:债权人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时间,并遵守管理人办公场所的相关规定。
4. 邮寄申报: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地址为管理人办公地址,邮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 会议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00分
2. 会议地点:武 (略) 第一法庭
3. 会议议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2.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5层(管理人办公地址)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Q.com
特此公告
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15日
根据武 (略) 2024年10月25日作出的(2024)晋042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以下简称“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武 (略) 指定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工作。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1. 债务人名称: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
2. 住所地:城关镇胡庄铺村
3. 法定代表人:张永平
4. 破产清算案号:(2024)晋0429破申1号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8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且需承担审查和确认费用。
三、债权申报方式
1. 申报地点: (略) 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5层(管理人办公地址)
2. 联系人:王鑫、刘雅楠
3. 联系电话:(略)、(略)
4. 电子邮箱:*@*Q.com
四、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 债权申报真实性:债权人应对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补充申报: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需承担审查和确认费用。
3. 现场申报:债权人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时间,并遵守管理人办公场所的相关规定。
4. 邮寄申报: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地址为管理人办公地址,邮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 会议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00分
2. 会议地点:武 (略) 第一法庭
3. 会议议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2.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5层(管理人办公地址)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Q.com
特此公告
山西省武乡县保温材料厂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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