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612破17号南通柏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5苏0612破17号南通柏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南通柏万 (略) 各债权人:
南通 (略) 申请南通柏万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5年1月26日裁定受理南通 (略) 对南通柏万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5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 (略) 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你/你单位于2025年3月7日前向管理人(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6号凤凰文化广场2幢32、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邮编(略);联系人:刘迪;电话:(略))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资料等。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9时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理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别提示:管理人寄发此通知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确认贵方对 (略) 存在确定、有效债权。请自行核实拟申报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过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
特此通知
南通柏万 (略) 各债权人:
南通 (略) 申请南通柏万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5年1月26日裁定受理南通 (略) 对南通柏万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5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 (略) 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你/你单位于2025年3月7日前向管理人(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6号凤凰文化广场2幢32、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邮编(略);联系人:刘迪;电话:(略))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资料等。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9时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理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别提示:管理人寄发此通知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确认贵方对 (略) 存在确定、有效债权。请自行核实拟申报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过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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