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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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状况

租赁

用途

租赁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通湖新苑地下车库42号车位

21

空置

停车位

12个月

2

岳峰新城 2 号楼 402 室

60.32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3

岳峰新城 2 号楼 501 室

91.01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4

岳峰新城 2 号楼 502 室

60.32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5

凤湖新城 1 区 7 座 201 室

127.94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6

凤湖新城 1 区 7 座 204 室

134.04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7

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

124

空置

办公用房

36个月

8

建发大楼一层105室

31

空置

办公用房

12个月

9

建发大楼一层109室

31

空置

办公用房

12个月

10

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

124

空置

办公用房

36个月

11

观风亭新苑1座306室

105

租赁

生活居住

36个月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以上房产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年递增3%,其他均无年递增,均无免租装修期。

三、履约保证金:通湖新苑地下车库42号车位无押金,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05室、建发大楼一层109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为首月租金的三倍,其他标的均为首月租金的二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先付后用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05室、建发大楼一层109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禁止重油烟餐饮业及棋牌麻将室。

八、公告期限: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 (略) 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略) 、 (略)

十、投标报名:

联系人:阴女士

联系电话:0591-(略)、(略)

监督电话:0591-(略)

地址: (略) (略) 239号7楼。

福建 (略)

2025年2月8日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状况

租赁

用途

租赁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通湖新苑地下车库42号车位

21

空置

停车位

12个月

2

岳峰新城 2 号楼 402 室

60.32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3

岳峰新城 2 号楼 501 室

91.01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4

岳峰新城 2 号楼 502 室

60.32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5

凤湖新城 1 区 7 座 201 室

127.94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6

凤湖新城 1 区 7 座 204 室

134.04

空置

生活居住

12个月

7

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

124

空置

办公用房

36个月

8

建发大楼一层105室

31

空置

办公用房

12个月

9

建发大楼一层109室

31

空置

办公用房

12个月

10

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

124

空置

办公用房

36个月

11

观风亭新苑1座306室

105

租赁

生活居住

36个月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以上房产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年递增3%,其他均无年递增,均无免租装修期。

三、履约保证金:通湖新苑地下车库42号车位无押金,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05室、建发大楼一层109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为首月租金的三倍,其他标的均为首月租金的二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先付后用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建发大楼一层101-104室、建发大楼一层105室、建发大楼一层109室、建发大楼一层110-113室禁止重油烟餐饮业及棋牌麻将室。

八、公告期限: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 (略) 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略) 、 (略)

十、投标报名:

联系人:阴女士

联系电话:0591-(略)、(略)

监督电话:0591-(略)

地址: (略) (略) 239号7楼。

福建 (略)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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