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机构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至转让方。 1、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 2、本次转让包含车辆、电脑、打印机等报废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完整性,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标的清单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项目成交后不因标的数量、规格、重量等变化而调整转让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3、在参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选机构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委托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委托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5、中选机构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本次转让部分资产未拆除,由受让方负责拆除。资产拆除完毕后,受让方负责现场垃圾清理、资产清运、地面恢复及因受让方受损的建筑物复原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8、报名请于报名结束日17:00时前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现场勘验承诺书、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及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保证金需由意向参选方在易交易用户系统内将资金转入系统钱包后,再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最终中选机构办理标的交接前,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30000元履约保证金,并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拆除和现场清理,如中选机构自身不具备拆除能力须聘请具备拆除能力的机构进行拆除,待资产安全拆除、搬运、现场垃圾清理、地面及墙面等因受让方拆除或搬运过程中受损的建筑物恢复后,且按转让方要求履行车辆报废注销手续无误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10、最终中选机构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11、意向方报价以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