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皖0521破4号安徽天下福酒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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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皖0521破4号安徽天下福酒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安徽省当 (略)

公告

(2025)皖0521破4号

本院根据(2025)皖05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安徽荣汇新 (略) 提出的申请安 (略) 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2月7日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担任安 (略) 管理人(致臻律所负责人:张英俊,华人律所负责人:王俊杰)。安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3月11日12时前,向安 (略) 管理人(管理人地点:安 (略) (略) (略) 366号鸿烈大厦7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印佩#)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 (略) 裁定认可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方案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8时 (略) 第一审判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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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4天下福酒业一债会公告(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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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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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皖0521破4号

本院根据(2025)皖05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安徽荣汇新 (略) 提出的申请安 (略) 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2月7日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担任安 (略) 管理人(致臻律所负责人:张英俊,华人律所负责人:王俊杰)。安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3月11日12时前,向安 (略) 管理人(管理人地点:安 (略) (略) (略) 366号鸿烈大厦7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印佩#)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 (略) 裁定认可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方案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8时 (略) 第一审判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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