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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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112,0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5-02-07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2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2-27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项目简介: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力信房 (略) 出具的江西力信评报字【2024】第1214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 (略) 置的包含机器设备、燃料、因机 (略) 置需要拆除相关房屋构筑物(不含办公楼)。意向受让方必须赴标的资产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提交受让申请前必需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转让方或转让授权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若现状与有关材料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 (略) 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本项目各意向受让方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详见附件《承诺函》。 3.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拆除及清运,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过程中须遵守转 (略) 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管理,并在公告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工作。受让方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标的资产范围外的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后要达到场平地要求。标的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非转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转让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标的资产拆除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安全及环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的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08、HW22、HW34、HW36),则需与危 (略) 置单 (略) 置协议,危 (略) 置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08、HW22、HW34、HW36)(处置协议加盖公章) 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探勘请先来电至省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探勘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6.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涵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详情请咨询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6.【交付】受让方须在江西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拆除协议》《廉洁协议》《交易凭证》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书面交接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进行拆除施工前须向转让方提供基于本项目公告附件《安全环保拆除协议》编制的,经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单位审定的拆除施工方案。受让方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危大工程清单见公告附件),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以上工作需办理备案的,受让方须在施工前向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备案手续。标的资产拆除及清运的工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112,0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5-02-07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2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2-27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项目简介: 一批机器设备及燃料整体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力信房 (略) 出具的江西力信评报字【2024】第1214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 (略) 置的包含机器设备、燃料、因机 (略) 置需要拆除相关房屋构筑物(不含办公楼)。意向受让方必须赴标的资产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提交受让申请前必需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转让方或转让授权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若现状与有关材料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 (略) 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本项目各意向受让方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详见附件《承诺函》。 3.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拆除及清运,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过程中须遵守转 (略) 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管理,并在公告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工作。受让方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标的资产范围外的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后要达到场平地要求。标的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非转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转让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标的资产拆除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安全及环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的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08、HW22、HW34、HW36),则需与危 (略) 置单 (略) 置协议,危 (略) 置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08、HW22、HW34、HW36)(处置协议加盖公章) 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探勘请先来电至省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探勘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6.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涵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详情请咨询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6.【交付】受让方须在江西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拆除协议》《廉洁协议》《交易凭证》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书面交接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进行拆除施工前须向转让方提供基于本项目公告附件《安全环保拆除协议》编制的,经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单位审定的拆除施工方案。受让方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危大工程清单见公告附件),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以上工作需办理备案的,受让方须在施工前向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备案手续。标的资产拆除及清运的工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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