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106破1号关于南京珂瑞司特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作废声明的公告
关于南京 (略) 证照、印章等作废声明的公告
经 (略) 申请, (略) (略) 于2025年1月2日依法裁定受理南京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 (略) 的管理人,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潇潇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
截至到公告之日,管理人未交接到南京 (略) 相关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印章,也未能接管到南京 (略) 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所有证照。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2025年1月2日起全部作废,因使用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南京 (略) 及管理人无关,南京 (略) 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单位、个人违法使用南京 (略) 印章、证照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个人占有上述印章和证照的,均应立即向管理人移交。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关于南京 (略) 证照、印章等作废声明的公告
经 (略) 申请, (略) (略) 于2025年1月2日依法裁定受理南京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 (略) 的管理人,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潇潇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
截至到公告之日,管理人未交接到南京 (略) 相关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印章,也未能接管到南京 (略) 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所有证照。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2025年1月2日起全部作废,因使用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南京 (略) 及管理人无关,南京 (略) 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单位、个人违法使用南京 (略) 印章、证照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个人占有上述印章和证照的,均应立即向管理人移交。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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