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13破19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4豫13破19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关于 (略) 债权申报的公告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4年11月26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依法作出(2024)豫13破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野纺织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2024)豫13破19号《决定书》,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5年2月6日, (略) 作出(2024)豫13破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5年2月7日, (略) 作出(2024)豫13破19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 (略) 管理人为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债权申报
(略) 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2月6日)起,对 (略) 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制作了申报指引材料。债权人可于 (略) 址下载。请各债权人根据申报指引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至2024年11月26日(含当日)。
本次债权申报鼓励以“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申报,债权人可先 (略) 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址 | http://** |
联系人 |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路中段河南 (略) 营销中心西10米 |
联系电话 | 0377-(略)、0377-(略) |
工作时间 | 9:00-11:30,15:00-17:30 |
电子邮箱 | *@*63.com |
债权申报截止日 | 2025年3月14日 |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未到期的债 (略) 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之日视为已到期,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
在新野纺织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原则上仍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简化前述债权人债权申报程序、节省债权人经济成本和提高效率,若前述债权人在 (略)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出具书面确认函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确认以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为准,则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对债权重新开展审查等相关工作,并与债权人及时沟通确认相关情况。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为确保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含当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完成债权申报。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等内容,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0日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关于 (略) 债权申报的公告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4年11月26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依法作出(2024)豫13破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野纺织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2024)豫13破19号《决定书》,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5年2月6日, (略) 作出(2024)豫13破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5年2月7日, (略) 作出(2024)豫13破19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 (略) 管理人为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债权申报
(略) 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2月6日)起,对 (略) 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制作了申报指引材料。债权人可于 (略) 址下载。请各债权人根据申报指引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至2024年11月26日(含当日)。
本次债权申报鼓励以“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申报,债权人可先 (略) 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址 | http://** |
联系人 |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路中段河南 (略) 营销中心西10米 |
联系电话 | 0377-(略)、0377-(略) |
工作时间 | 9:00-11:30,15:00-17:30 |
电子邮箱 | *@*63.com |
债权申报截止日 | 2025年3月14日 |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未到期的债 (略) 裁定受理 (略) 实质合并破产之日视为已到期,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
在新野纺织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原则上仍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简化前述债权人债权申报程序、节省债权人经济成本和提高效率,若前述债权人在 (略)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出具书面确认函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确认以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为准,则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对债权重新开展审查等相关工作,并与债权人及时沟通确认相关情况。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为确保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含当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完成债权申报。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等内容,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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