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方征集项目
湖南省联 (略) (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 (略) (以下简称“空港实业”)的委托,发布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方征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方征集项目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湖南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湖南 (略) 基本情况
湖南 (略) 为湖南省 (略) 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1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略) 信息服务;出 (略) 销售; (略)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旅客票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代驾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池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长沙县空港城机场联络线以东。
2、项目占地面积:共计约*㎡(具体以项目实际使用为准),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
3、项目建设基本要求:合作方须在空港实业完成项 (略) 域土地三通一平后,按照空港实业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件)要求, (略) 约车蓄车场(含电子围栏)以及其他配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拟建设 (略) 约车蓄车场(含电子围栏)、充电桩、专用接客通道、汽车维修、汽车保养以及餐厅、便利店等项目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略)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确有行政审批要求)。
四、合作方案
1、合作方征集及合作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合作方。
1.2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不包括场地设施建设期)。
2、合作方式
2.1本项目合作模式为共同开发,空港实业负责本项 (略) 域土地的三通一平,合作方需按空港实业的要求,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汽车服务中心,同时每年向空港实业支付合作费用。
2.2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经营汽车服务中心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管理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2.3合作方须自行办理有关汽车服务中心的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政府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等经营资格手续并办理年审、承担相关税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目对外营业所需的全部筹备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
2.4合作方未经空港实业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作协议》约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场地、设施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转租,也不得将合作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空港实业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作协议》,收回场地,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5合作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2.6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空港实业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合作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项 (略) 域场地以现状交付,安全责任的主体自签订《合作协议》时转移,合作期限内合作方负责本项 (略) 域、 (略) 域及公共设施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并接受空港实业监督。
3、相关产权归属及权益
3.1合作方根据空港实业的要求投资建设并运营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因投资建设汽车服务中心而形成不可拆除的资产(具体范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给空港实业。
3.2双方合作期限内,空港实业不参与汽车服务中心的经营与盈利分配,亦不承担汽车服务中心可能产生的亏损及其他生产经营责任。
4、《合作协议》的签署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自《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合作方应与空港实业签署《合作协议》,且合作方向空港实业支付第一年度合作费用(由湖南联交所负责结算)及履约保证金后协议方可生效。如合作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作协议》,自报价结束之日起逾期30天的,空港实业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空港实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五、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挂牌价格(合作费用):58.*元/年
1.意向合作方须对合作费用进行报价,合作费用按年支付,第一年度合作费用需在《合作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此后在下一合同年度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空港实业缴纳年度合作费用。
七、合作方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合作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合作方(竞买人)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以不低于58.*元/年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空港实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合作方。
4、合作方与空港实业签署《合作协议》3个月内,未按《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合作方违约,空港实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三至七条内容将构成《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八、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作申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6、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需将以上报名资料交至湖南省联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并办理报名手续。
7、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合作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要求: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8、特别提示:意向合作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本项目。
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2、处置方式:
2.1竞价成交后,合作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作费用的一部分;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合作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征集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2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增价幅度:1000元。
4、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十一、交易指南:
1、竞价人在竟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竟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竟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竟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竟价,在竟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竟价。
2、意向合作方服务费
2.1合作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首年合作费用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成交金额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金额高于*元的部分按1%收取。
2.2空港实业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首年费用的0.24%计算,该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项目报名联系人-文女士,*;项目经办人-刘先生0731-*,*;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十三、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湖南省联 (略)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1、合作申请.doc
湖南省联 (略) (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 (略) (以下简称“空港实业”)的委托,发布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方征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方征集项目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湖南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湖南 (略) 基本情况
湖南 (略) 为湖南省 (略) 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1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略) 信息服务;出 (略) 销售; (略)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旅客票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代驾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池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长沙县空港城机场联络线以东。
2、项目占地面积:共计约*㎡(具体以项目实际使用为准),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
3、项目建设基本要求:合作方须在空港实业完成项 (略) 域土地三通一平后,按照空港实业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件)要求, (略) 约车蓄车场(含电子围栏)以及其他配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拟建设 (略) 约车蓄车场(含电子围栏)、充电桩、专用接客通道、汽车维修、汽车保养以及餐厅、便利店等项目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略)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确有行政审批要求)。
四、合作方案
1、合作方征集及合作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合作方。
1.2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不包括场地设施建设期)。
2、合作方式
2.1本项目合作模式为共同开发,空港实业负责本项 (略) 域土地的三通一平,合作方需按空港实业的要求,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汽车服务中心,同时每年向空港实业支付合作费用。
2.2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经营汽车服务中心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管理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2.3合作方须自行办理有关汽车服务中心的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政府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等经营资格手续并办理年审、承担相关税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目对外营业所需的全部筹备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
2.4合作方未经空港实业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作协议》约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场地、设施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转租,也不得将合作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空港实业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作协议》,收回场地,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5合作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2.6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空港实业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合作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项 (略) 域场地以现状交付,安全责任的主体自签订《合作协议》时转移,合作期限内合作方负责本项 (略) 域、 (略) 域及公共设施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并接受空港实业监督。
3、相关产权归属及权益
3.1合作方根据空港实业的要求投资建设并运营汽车服务中心,合作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因投资建设汽车服务中心而形成不可拆除的资产(具体范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给空港实业。
3.2双方合作期限内,空港实业不参与汽车服务中心的经营与盈利分配,亦不承担汽车服务中心可能产生的亏损及其他生产经营责任。
4、《合作协议》的签署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自《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合作方应与空港实业签署《合作协议》,且合作方向空港实业支付第一年度合作费用(由湖南联交所负责结算)及履约保证金后协议方可生效。如合作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作协议》,自报价结束之日起逾期30天的,空港实业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空港实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五、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挂牌价格(合作费用):58.*元/年
1.意向合作方须对合作费用进行报价,合作费用按年支付,第一年度合作费用需在《合作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此后在下一合同年度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空港实业缴纳年度合作费用。
七、合作方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合作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合作方(竞买人)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以不低于58.*元/年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空港实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合作方。
4、合作方与空港实业签署《合作协议》3个月内,未按《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合作方违约,空港实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三至七条内容将构成《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八、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作申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6、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需将以上报名资料交至湖南省联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并办理报名手续。
7、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合作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要求: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8、特别提示:意向合作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本项目。
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2、处置方式:
2.1竞价成交后,合作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作费用的一部分;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合作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征集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2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增价幅度:1000元。
4、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十一、交易指南:
1、竞价人在竟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竟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竟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竟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竟价,在竟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竟价。
2、意向合作方服务费
2.1合作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首年合作费用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成交金额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金额高于*元的部分按1%收取。
2.2空港实业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首年费用的0.24%计算,该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项目报名联系人-文女士,*;项目经办人-刘先生0731-*,*;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十三、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湖南省联 (略)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1、合作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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