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红炭山养护院招租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略) |
---|---|
名称 | 福建福能红炭山养护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略)、(略)、(略)、(略)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m2) | 状态 | 第七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建福能 (略) | (略).84 | 毛坯 | 114.12 | 30 |
1.基本情况
1.1.福建福能 (略) (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略) (略) 红坊镇下洋村,坐落在龙岩红炭山健康养老基地,北侧为美伦观 (略) 、南侧为福建福 (略) 、西侧为红炭山学校、东侧为待开发地块。租赁标的紧 (略) ,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
1.2.权证情况
目前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证号:闽(2020)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坐落: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 (略) 北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略) ),面积:(略).52㎡。
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2025年1月2 (略) (略) 住房和 (略) 出具编号:(略)2-JX-001《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成果报告(房屋测绘),租赁标的总面积为(略).8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略).71㎡,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7902.13㎡,地下室车位139个,面积参考房屋测绘附表《面积统计表(实测)》。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不作调整。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1.3.设施设备及配套情况:配备室内电梯13台,变配电房、室外景观、室外安防智能化施工完成。
1.4.租赁标的已完成主体建设、室内电梯安装、室外景观、室外安防智能化,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
以上租赁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示
租赁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期限、免租期、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用于养老服务使用。不得进行类住宅使用和娱乐行业及其他违法违规场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夜总会、KTV、RTV、电影厅、录像厅、餐饮(食堂除外)等。
2.租赁期限:15年(租期从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免租期:6年(包含在15年租赁期内)。其中装修期1年,免租期5年。免租期只免租金,其它与租赁有关的费用不免,均由承租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二个季度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
5.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前六年免租金(含装修期1年,免租期5年);第七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七年起,租金每5年递增1%(该租金含税费,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维护维修费用、水电及水电公摊等)。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为一期。租金从移交租赁房屋之日起第七年开始支付,在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10号前向出租方缴清上一季度的租金。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专业养老运营机构。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分割转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期间,若遇政府拆迁、政府土地收储、企业改制或重组出租方上级要求等原因需 (略) 置或收回该房屋时,则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满60日时解除。因政府拆迁、政府土地收储等情况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补偿给承租方的相关装修改造补偿金,以政府部门支付的补偿金作为补偿;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装修保持完好的状态,并根据年限折旧后的装修费用,出租方予以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以出租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金额为准且最终补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的租金金额。
3.本项目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务必在期限届满之日或者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移交时不得损坏房屋内外的固定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系统和计量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内不可移动部份(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其他固定装修装饰等)自动转作出租方资产。承租方不得恶意破坏所做的装修装饰。
4.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5.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五、风险揭示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物业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略) 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及年检,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配套地下车位:项目配套地下车位139个车位租金已含在总租金里,物业、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装修要求:承租方负责室内二次装修,装修投资不得低于(略)元,装修投资应在合同签订后六年内完成,可根据运营情况分期装修,首期不得低于(略)元,实际发生金额以装修项目决算价为准,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出租方缴交(略)元装修保证金,承租方无违约行为,装修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七年的首月20日前无息返还。若决算价金额低于(略)元,按不足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并没收装修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的主体结构,影响建筑安全。
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一年装修期后180天内开业运营,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日租金的3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开业运营超过36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据实补足。
5.医养结合:承租方在租赁期应与福 (略) 签订医疗购买服务。
6.人员安置:本次招租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略)、(略)、(略)、(略);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表:《面积统计表(实测)》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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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福能红炭山养护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略)、(略)、(略)、(略)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m2) | 状态 | 第七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建福能 (略) | (略).84 | 毛坯 | 114.12 | 30 |
1.基本情况
1.1.福建福能 (略) (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略) (略) 红坊镇下洋村,坐落在龙岩红炭山健康养老基地,北侧为美伦观 (略) 、南侧为福建福 (略) 、西侧为红炭山学校、东侧为待开发地块。租赁标的紧 (略) ,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
1.2.权证情况
目前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证号:闽(2020)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坐落: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 (略) 北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略) ),面积:(略).52㎡。
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2025年1月2 (略) (略) 住房和 (略) 出具编号:(略)2-JX-001《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成果报告(房屋测绘),租赁标的总面积为(略).8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略).71㎡,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7902.13㎡,地下室车位139个,面积参考房屋测绘附表《面积统计表(实测)》。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不作调整。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1.3.设施设备及配套情况:配备室内电梯13台,变配电房、室外景观、室外安防智能化施工完成。
1.4.租赁标的已完成主体建设、室内电梯安装、室外景观、室外安防智能化,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
以上租赁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示
租赁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期限、免租期、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用于养老服务使用。不得进行类住宅使用和娱乐行业及其他违法违规场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夜总会、KTV、RTV、电影厅、录像厅、餐饮(食堂除外)等。
2.租赁期限:15年(租期从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免租期:6年(包含在15年租赁期内)。其中装修期1年,免租期5年。免租期只免租金,其它与租赁有关的费用不免,均由承租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二个季度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
5.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前六年免租金(含装修期1年,免租期5年);第七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七年起,租金每5年递增1%(该租金含税费,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维护维修费用、水电及水电公摊等)。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为一期。租金从移交租赁房屋之日起第七年开始支付,在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10号前向出租方缴清上一季度的租金。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专业养老运营机构。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分割转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期间,若遇政府拆迁、政府土地收储、企业改制或重组出租方上级要求等原因需 (略) 置或收回该房屋时,则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满60日时解除。因政府拆迁、政府土地收储等情况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补偿给承租方的相关装修改造补偿金,以政府部门支付的补偿金作为补偿;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装修保持完好的状态,并根据年限折旧后的装修费用,出租方予以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以出租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金额为准且最终补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的租金金额。
3.本项目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务必在期限届满之日或者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移交时不得损坏房屋内外的固定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系统和计量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内不可移动部份(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其他固定装修装饰等)自动转作出租方资产。承租方不得恶意破坏所做的装修装饰。
4.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5.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五、风险揭示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物业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略) 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及年检,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配套地下车位:项目配套地下车位139个车位租金已含在总租金里,物业、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装修要求:承租方负责室内二次装修,装修投资不得低于(略)元,装修投资应在合同签订后六年内完成,可根据运营情况分期装修,首期不得低于(略)元,实际发生金额以装修项目决算价为准,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出租方缴交(略)元装修保证金,承租方无违约行为,装修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七年的首月20日前无息返还。若决算价金额低于(略)元,按不足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并没收装修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的主体结构,影响建筑安全。
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一年装修期后180天内开业运营,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日租金的3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开业运营超过36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据实补足。
5.医养结合:承租方在租赁期应与福 (略) 签订医疗购买服务。
6.人员安置:本次招租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略)、(略)、(略)、(略);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表:《面积统计表(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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