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出租三标段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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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出租三标段二次公告

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三标段进行公开招租。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出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标段:第三标段

三标段:位于东连湾桥向西约2 (略) 开始向西约230米止。东西长约230米,去除 (略) ,宽约50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注:中标后栽植无絮杨树或低杆农作物。

4、本项目设最低投标限价:300元/亩/年。

5、租赁期限:15年。

6、特殊提醒:

(1)鉴于承包项目在龙梁河河堤、滩面内,容易受到政府开发建设、政策变化、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如需要解除合同的,*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私自砍伐树木或更新栽植树木,私自砍伐树木或更新栽植树木影响合同到期后河堤的正常移交及河堤的下一轮承包,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且到期不能砍伐的树木视同中标人放弃树木的所有权。

二、承包金支付办法

承包金每五年一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凭缴纳第一个五年承包金缴款凭证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于第五年的合同签订日前7日内交清下五年度的承包金额,以此类推。逾期缴纳承包费的,招租人将依法起诉,起诉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逾期一年的,视承包人放弃树木的所有权,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

三、报名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单位和组织应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并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江苏 (略) (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

2、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招租文件每标段费用为2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标段第一次招租活动且购买过招租文件的投标者,无需再次缴纳)。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报名后应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者弃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租文件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报名时,招租方提供合同样本,合同样本为《水体公共资源承包协议书》。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高价中标,即在所有投标人报价中,以超过最低投标限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报价均低于最低投标限价, (略) 理。如出现超过标底的最高报价相同者,再询一次报价,高者中标。若报价第一名弃标,将重新进行招标。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注明标段名称,否则招标人按 (略) 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条件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 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租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 (略)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 租人: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

地址:东海县温泉镇驻地

联系人:朱海龙

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九、其它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费用不予退还,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

2025年2月11日

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三标段进行公开招租。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部分滩涂种植经营权出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标段:第三标段

三标段:位于东连湾桥向西约2 (略) 开始向西约230米止。东西长约230米,去除 (略) ,宽约50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注:中标后栽植无絮杨树或低杆农作物。

4、本项目设最低投标限价:300元/亩/年。

5、租赁期限:15年。

6、特殊提醒:

(1)鉴于承包项目在龙梁河河堤、滩面内,容易受到政府开发建设、政策变化、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如需要解除合同的,*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私自砍伐树木或更新栽植树木,私自砍伐树木或更新栽植树木影响合同到期后河堤的正常移交及河堤的下一轮承包,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且到期不能砍伐的树木视同中标人放弃树木的所有权。

二、承包金支付办法

承包金每五年一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凭缴纳第一个五年承包金缴款凭证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于第五年的合同签订日前7日内交清下五年度的承包金额,以此类推。逾期缴纳承包费的,招租人将依法起诉,起诉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逾期一年的,视承包人放弃树木的所有权,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

三、报名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单位和组织应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并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江苏 (略) (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

2、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招租文件每标段费用为2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标段第一次招租活动且购买过招租文件的投标者,无需再次缴纳)。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报名后应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者弃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租文件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报名时,招租方提供合同样本,合同样本为《水体公共资源承包协议书》。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高价中标,即在所有投标人报价中,以超过最低投标限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报价均低于最低投标限价, (略) 理。如出现超过标底的最高报价相同者,再询一次报价,高者中标。若报价第一名弃标,将重新进行招标。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注明标段名称,否则招标人按 (略) 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条件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 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租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 (略)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 租人: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

地址:东海县温泉镇驻地

联系人:朱海龙

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九、其它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费用不予退还,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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