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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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

经县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部分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出租方式和租赁期限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一层2号门面,面积33.12m2;

2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一层3号门面,面积17.95m2;

3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二层14-16号及后大厅,面积361.46m2;

4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二层8号,面积37.04m2;

5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略) 39号第四层,面积168m2。

(二)标的物1-2号整体招租者优先,限制不能经营餐饮,其他标的物按个招租。

(三)租赁期限:3年

二、标的起租价、竞租保证金、风险押金。

标的物序号

产权人

标的物位置

面积约

(平方米)

年起租价

(元)

竞租保证金(元)

风险押金

(元)

1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

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一层

2号

33.12

*

*

1000

2

3号

17.95

7280

7280

1000

3

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二层

14-16号及后大厅

361.46

*

*

1000

4

8号

37.04

4400

4400

1000

5

上梅街 (略) (略) 39号第四层

168

*

*

1000

三、租金付款方式:门面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自承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租期期满的前1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依此类推。

四、竞租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现场宣布,只要达到保留价,上不封顶,以最高竞价者为承租人。

五、竞租保证金和风险押金缴纳方式:每个标的物按起租价缴纳竞租保证金及标的物风险押金1000元。有意竞租者到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缴款手续。地址:新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前栋503室。

六、特别约定

(一)出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

(二)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自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三)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负担除房产税外的一切税费(包括与该租赁门面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承租人发生的内外事故和纠纷概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四)承租期间,承租 (略) 理和解决标的物内外及周边一切工农矛盾和相关遗留问题。

(五)承租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不得损坏租赁物原有设施、设备,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可收回已出租的门面,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六)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终止承租合同,原则上风险押金和租金概不退还,装修等一切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七)承租期间,因政策原因,出租人无法继续出租,应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并退还当年已交房租中未实际使用时段的租金,不动产及原有设备归出租人所有,其他动产及设备归承租 (略) 理。

(八)承租期满,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损按时归还出租人。

(九)竞租成交的,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交第一年租金时予以抵扣,风险押金到期后不计息退还;竞租未成交的,其竞租保证金及风险押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新化县财政事务中心向竞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退回。

七、报名条件

凡我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等,均可报名竞租。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竞租保证金经银行到账时间(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前)为准。

九、竞租时间、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9点38分,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二)竞租地点:新 (略) 8楼会议室。

十、公示:本次竞租公 (略) 及标的物所在地段张贴公布。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或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咨询、查阅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肖先生)

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肖女士)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

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0日

经县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部分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出租方式和租赁期限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一层2号门面,面积33.12m2;

2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一层3号门面,面积17.95m2;

3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二层14-16号及后大厅,面积361.46m2;

4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东面二层8号,面积37.04m2;

5号标的物:上梅街 (略) (略) 39号第四层,面积168m2。

(二)标的物1-2号整体招租者优先,限制不能经营餐饮,其他标的物按个招租。

(三)租赁期限:3年

二、标的起租价、竞租保证金、风险押金。

标的物序号

产权人

标的物位置

面积约

(平方米)

年起租价

(元)

竞租保证金(元)

风险押金

(元)

1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

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一层

2号

33.12

*

*

1000

2

3号

17.95

7280

7280

1000

3

上梅街 (略) 新南正街二层

14-16号及后大厅

361.46

*

*

1000

4

8号

37.04

4400

4400

1000

5

上梅街 (略) (略) 39号第四层

168

*

*

1000

三、租金付款方式:门面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自承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租期期满的前1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依此类推。

四、竞租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现场宣布,只要达到保留价,上不封顶,以最高竞价者为承租人。

五、竞租保证金和风险押金缴纳方式:每个标的物按起租价缴纳竞租保证金及标的物风险押金1000元。有意竞租者到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缴款手续。地址:新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前栋503室。

六、特别约定

(一)出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

(二)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自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三)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负担除房产税外的一切税费(包括与该租赁门面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承租人发生的内外事故和纠纷概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四)承租期间,承租 (略) 理和解决标的物内外及周边一切工农矛盾和相关遗留问题。

(五)承租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不得损坏租赁物原有设施、设备,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可收回已出租的门面,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六)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终止承租合同,原则上风险押金和租金概不退还,装修等一切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七)承租期间,因政策原因,出租人无法继续出租,应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并退还当年已交房租中未实际使用时段的租金,不动产及原有设备归出租人所有,其他动产及设备归承租 (略) 理。

(八)承租期满,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损按时归还出租人。

(九)竞租成交的,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交第一年租金时予以抵扣,风险押金到期后不计息退还;竞租未成交的,其竞租保证金及风险押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新化县财政事务中心向竞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退回。

七、报名条件

凡我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等,均可报名竞租。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竞租保证金经银行到账时间(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前)为准。

九、竞租时间、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9点38分,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二)竞租地点:新 (略) 8楼会议室。

十、公示:本次竞租公 (略) 及标的物所在地段张贴公布。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或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咨询、查阅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肖先生)

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肖女士)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

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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