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233号关于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4粤19破233号关于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4)千米城配破管字第18号
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债权人:
(略) (略) 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2024)粤19破申2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邱治华申请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2024)粤19破23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将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下午15时
二、签到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下午14时45分
三、会议地点
微信小程序“ (略) (略)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会议议程
1、审阅《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2、审阅《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3、核查《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初步确认债权表》;
4、审阅《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报告》;
5、审阅相关表决事项报告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6、审阅《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报酬方案》;
7、宣布闭会。
五、注意事项
1、管理人将会通过“ (略) (略) ”发布会议资料,债权人请务必提前下载进行阅读。
2、管理人将会通过“ (略) (略) ”发起投票以表决会议的各项事项,债权人需在2025年2月19日17:30前在“ (略) (略) ”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根据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已提交的《关于<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工作方案>的回复意见》,对于债权申报时同意管理人确定表决方式意见的债权人,若逾期未在“ (略) (略) ”填写表决意见的,视为债权人同意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事项。
3、参会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略) (略) (略) 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 V1.3》
关于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4)千米城配破管字第18号
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债权人:
(略) (略) 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2024)粤19破申2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邱治华申请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2024)粤19破23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将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下午15时
二、签到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下午14时45分
三、会议地点
微信小程序“ (略) (略)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会议议程
1、审阅《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2、审阅《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3、核查《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初步确认债权表》;
4、审阅《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报告》;
5、审阅相关表决事项报告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6、审阅《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报酬方案》;
7、宣布闭会。
五、注意事项
1、管理人将会通过“ (略) (略) ”发布会议资料,债权人请务必提前下载进行阅读。
2、管理人将会通过“ (略) (略) ”发起投票以表决会议的各项事项,债权人需在2025年2月19日17:30前在“ (略) (略) ”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根据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已提交的《关于<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工作方案>的回复意见》,对于债权申报时同意管理人确定表决方式意见的债权人,若逾期未在“ (略) (略) ”填写表决意见的,视为债权人同意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事项。
3、参会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千米城配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略) (略) (略) 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 V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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