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文昌中路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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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文昌中路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和县文昌中路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和 (略) 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CZ-2025-006-4

委托人

和 (略)

委托人承诺

委托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7:00止。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产权面积(㎡)

租期(年)

年租金底价(元/年)

三年租金底价(元/三年)

履约保证金(元)

和 (略) 27号1层商业用房

一层

289.20

3

#.00

#.00

#.00

标的房屋位于和县历阳 (略) 27号。具体情况见安徽民 (略) 出具的皖民生[2024]房评277号。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一)标的房屋的用途为商业、服务业。

(二)标的房屋不得从事娱乐业、餐饮业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法律法 (略) 管理要求,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非法活动;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一)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季度租金,此后,每期租金提前15日缴纳,如承租方逾期15日不支付租金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承租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承租方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二)履约保证金为#.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70周岁以下),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

(二)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1.意向承租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承租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若本次出租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含设备和添附物品),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承租方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承租方需要,承租方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缴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六)房屋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七)承租方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承租方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八)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关于提前退租:承租方如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30天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如承租方距提出申请超过30天后交还房屋,则租金结算至交房之日;如承租方距提出申请之日未满30天即交还房屋,也必须交满申请之日后30天内的全部租金。如因承租方原因解除租赁时,未满一年,则承租方必须向委托人支付两个月违约金;未满两年,则承租方必须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违约金;租期内合同执行已满两年的,在提前退租时,须承担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十)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方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 (略) 理方法为:归委托人所有并且承租方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承租方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承租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承租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其所 (略) 分权,委托人有 (略) 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

四、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

项目登记

(一)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委托代理手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交至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

(二)意向承租方须对递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承租方资质条件参加报价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意向承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7:0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报名: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2,如法人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自然人签字。

注: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登记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兴满招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次性报价须知”。

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意向承租方的一次性报价单,委托人代表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方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按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确定承租方。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 (略) 理:以摇号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摇号办法:由意向承租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承租方的排序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兴满招 (略) 将发布成交公告。

(一)《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

(二)《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金额为7000元。

账户名称:

安徽兴满招 (略) 当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MA2UHDYL4H

开户银行:

(略) 马鞍山当涂县支行

银行账号:

#002

七、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兴满招 (略) (略) 查阅委托人向安徽兴满招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兴满招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安徽兴满招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发布公告,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查询。安徽兴满招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三)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兴满招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一)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工作时间内),意向承租方可自行踏勘现场,凡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及前租赁遗留问题等均须承租方自行解决),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联系人:童霖,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5-#/#

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兴满招 (略) 。

附件:

附件1 一次性报价须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范本)

附件3 报价单

附件4 房屋租赁合同

和县文昌中路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和 (略) 27号1层商业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CZ-2025-006-4

委托人

和 (略)

委托人承诺

委托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7:00止。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产权面积(㎡)

租期(年)

年租金底价(元/年)

三年租金底价(元/三年)

履约保证金(元)

和 (略) 27号1层商业用房

一层

289.20

3

#.00

#.00

#.00

标的房屋位于和县历阳 (略) 27号。具体情况见安徽民 (略) 出具的皖民生[2024]房评277号。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一)标的房屋的用途为商业、服务业。

(二)标的房屋不得从事娱乐业、餐饮业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法律法 (略) 管理要求,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非法活动;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一)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季度租金,此后,每期租金提前15日缴纳,如承租方逾期15日不支付租金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承租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承租方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二)履约保证金为#.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70周岁以下),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

(二)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1.意向承租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承租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若本次出租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含设备和添附物品),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承租方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承租方需要,承租方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缴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六)房屋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七)承租方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承租方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八)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关于提前退租:承租方如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30天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如承租方距提出申请超过30天后交还房屋,则租金结算至交房之日;如承租方距提出申请之日未满30天即交还房屋,也必须交满申请之日后30天内的全部租金。如因承租方原因解除租赁时,未满一年,则承租方必须向委托人支付两个月违约金;未满两年,则承租方必须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违约金;租期内合同执行已满两年的,在提前退租时,须承担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十)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方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 (略) 理方法为:归委托人所有并且承租方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承租方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承租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承租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其所 (略) 分权,委托人有 (略) 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

四、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

项目登记

(一)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委托代理手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交至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

(二)意向承租方须对递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承租方资质条件参加报价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意向承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7:0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报名: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2,如法人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自然人签字。

注: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登记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兴满招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次性报价须知”。

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意向承租方的一次性报价单,委托人代表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方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按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确定承租方。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 (略) 理:以摇号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摇号办法:由意向承租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承租方的排序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兴满招 (略) 将发布成交公告。

(一)《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

(二)《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安徽兴满招 (略) (和县历阳镇 (略) (略) 169- (略) 大院内)。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金额为7000元。

账户名称:

安徽兴满招 (略) 当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MA2UHDYL4H

开户银行:

(略) 马鞍山当涂县支行

银行账号:

#002

七、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兴满招 (略) (略) 查阅委托人向安徽兴满招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兴满招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安徽兴满招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发布公告,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查询。安徽兴满招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三)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兴满招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一)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工作时间内),意向承租方可自行踏勘现场,凡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及前租赁遗留问题等均须承租方自行解决),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联系人:童霖,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5-#/#

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兴满招 (略) 。

附件:

附件1 一次性报价须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范本)

附件3 报价单

附件4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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