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吴交告字〔2025〕3号-出让公示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2025〕3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25工业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委托 (略) 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1号 | 土地位置 | 吴桥经 (略) (略) (略) 南侧 | ||
面积(㎡)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保证金 | (略)元 | 出让年限 | 50年 | 起始价 | (略)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0.6 | |||
建筑密度 | ≥30% | ||||
绿 地 率 | ≤15% | ||||
备注 | 该宗地按“标准地”形式出让。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增价幅度:(略)元或不低于(略)元(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报价);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元/年; 4、单位工业增加值耗能:(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承诺指标:≤4); 5、 (略) 总量控制性指标(环境类):(单位:吨/万元;承诺指标:≤0.006)。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16时,到交易中心(县数据和 (略) 四楼403室)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并提供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2025年3月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2025年3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 名:吴桥县数据和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吴桥县支行
账 户:(略)888
行 号:(略)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宗土地采用拍卖形式出让,地点在吴桥县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拍卖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00分。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2.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公开拍卖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竞得人交齐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人按土地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8.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和河 (略) (http://**)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联系地址:吴 (略) (略) 北101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17—(略)
(二)吴桥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吴 (略) (略) 北16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7—(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2025〕3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25工业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委托 (略) 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1号 | 土地位置 | 吴桥经 (略) (略) (略) 南侧 | ||
面积(㎡)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保证金 | (略)元 | 出让年限 | 50年 | 起始价 | (略)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0.6 | |||
建筑密度 | ≥30% | ||||
绿 地 率 | ≤15% | ||||
备注 | 该宗地按“标准地”形式出让。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增价幅度:(略)元或不低于(略)元(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报价);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元/年; 4、单位工业增加值耗能:(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承诺指标:≤4); 5、 (略) 总量控制性指标(环境类):(单位:吨/万元;承诺指标:≤0.006)。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16时,到交易中心(县数据和 (略) 四楼403室)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并提供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2025年3月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2025年3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 名:吴桥县数据和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吴桥县支行
账 户:(略)888
行 号:(略)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宗土地采用拍卖形式出让,地点在吴桥县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拍卖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00分。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2.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公开拍卖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竞得人交齐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人按土地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8.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和河 (略) (http://**)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联系地址:吴 (略) (略) 北101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17—(略)
(二)吴桥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吴 (略) (略) 北16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7—(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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