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623破5号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略) 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2025)通维飘破管字第012号
如 (略) 于 2024年12月27日以(2024)苏0623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2025)苏0623破5号决定书,指定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受限于债务人的现有材料不齐全,为保护债务人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债务人存在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或者其他债权情况的职工,应于2025年3月6日之前向管理人进行职工债权登记及申报。
一、职工债权登记材料
登记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如下登记申报材料:
(一)职工债权登记表
职工债权人或代理人需如实、完整的填写并提交该表,可另行附页向管理人提交登记内容的具体说明。
(二)主体资格材料
职工债权人登记债权时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职工债权登记文件清单及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材料)
1. 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债权关系文件,借款、集资款凭证等;
2. 各类保险缴费、欠费凭证;
3.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原始材料;
4.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消、清偿)等原始材料;
5. 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相关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
6. 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如有);
7.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其他材料。
二、登记申报期限
登记申报人应于2025年3月6日之前登记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 登记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
2. 利息债权的计算期限,不超过2024年12月27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3. 鉴于管理人不接受证据原件,债权人需在所有复印件材料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字。登记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或已执行完毕仍重复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 (略) 理。
管理人在接收相关登记材料后,根据材料具体情况另行电话通知职工债权人或代理人将登记材料中的主体资格、证据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日期及指定地点提交给管理人核对。
4. 登记申报人务必在材料中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邮寄地址、邮箱等。为提高送达效率,登记申报人同意管理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短信、电话,下同)、微信等方式告知债权人会议的开会方式、通知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送达相关文件及信息等。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5. 为便于登记申报人受领债权分配,登记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应为登记申报人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根据分配方案等转入登记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登记申报人受领。
6. 为便于登记申报人知晓职工债权调查确认情况,考虑到破产企业的特殊情况,管理人将结合登记申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列出清单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上予以公示,请关注。
三、登记申报债权方式
建议债权人或其代理人以邮寄方式向管理人寄送债权登记申报材料,邮寄申报地址: (略) (略) 88号海外联谊大厦9楼,联系人:杨雯雯,联系方式:(略) 。
(略) 管理人
2025 年2月8日
(略) 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2025)通维飘破管字第012号
如 (略) 于 2024年12月27日以(2024)苏0623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2025)苏0623破5号决定书,指定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受限于债务人的现有材料不齐全,为保护债务人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债务人存在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或者其他债权情况的职工,应于2025年3月6日之前向管理人进行职工债权登记及申报。
一、职工债权登记材料
登记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如下登记申报材料:
(一)职工债权登记表
职工债权人或代理人需如实、完整的填写并提交该表,可另行附页向管理人提交登记内容的具体说明。
(二)主体资格材料
职工债权人登记债权时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职工债权登记文件清单及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材料)
1. 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债权关系文件,借款、集资款凭证等;
2. 各类保险缴费、欠费凭证;
3.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原始材料;
4.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消、清偿)等原始材料;
5. 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相关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
6. 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如有);
7.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其他材料。
二、登记申报期限
登记申报人应于2025年3月6日之前登记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 登记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
2. 利息债权的计算期限,不超过2024年12月27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3. 鉴于管理人不接受证据原件,债权人需在所有复印件材料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字。登记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或已执行完毕仍重复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 (略) 理。
管理人在接收相关登记材料后,根据材料具体情况另行电话通知职工债权人或代理人将登记材料中的主体资格、证据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日期及指定地点提交给管理人核对。
4. 登记申报人务必在材料中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邮寄地址、邮箱等。为提高送达效率,登记申报人同意管理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短信、电话,下同)、微信等方式告知债权人会议的开会方式、通知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送达相关文件及信息等。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5. 为便于登记申报人受领债权分配,登记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应为登记申报人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根据分配方案等转入登记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登记申报人受领。
6. 为便于登记申报人知晓职工债权调查确认情况,考虑到破产企业的特殊情况,管理人将结合登记申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列出清单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上予以公示,请关注。
三、登记申报债权方式
建议债权人或其代理人以邮寄方式向管理人寄送债权登记申报材料,邮寄申报地址: (略) (略) 88号海外联谊大厦9楼,联系人:杨雯雯,联系方式:(略) 。
(略) 管理人
2025 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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