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美社区鸥汀路西侧集体建设用地招标公告
龙美经济联合社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整改招投标方案
龙美经济联合社于2004年5月18日、2004年8月18日与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 (略) 西侧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是20年后再续租20年,即自200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至2044年5月14日止。
根据《关于印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龙办知〔2022〕64 号)及《关于印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遗留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指引的通知》(汕龙办知〔2023〕43 号)、《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指引》中合同租赁期限超过法定年限问题的补充说明(汕龙资整办〔2024〕4号)的要求,侯伟明.林师衡 (略) 西侧面积16.218亩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合同(20年)于2024年5月14日期满,目前正在执行续签合同期(20年)。根据整改要求,居委现委托广东博基土地房 (略) 进行评估,履行民主程序以一个竞投人模式在“三资”平台上进行公开交易手续,与侯伟明.林师衡(承租方)签订新合同。 (自2024年12月31日终止双方于2004年8月18日签订的合约,至中标之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日,期间的租金按原来合同价收取)。
经2025年1月9日 (略) 党支部会议提议,并经2025年1月10日 (略) “两委”会议商定,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 (略) 党员大 (略) 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现决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产情况
①招租资产类型:集体建设用地。
②招租资产地址: (略) (略) 西侧集体建设用地。
③招租资产面积:按《龙美经联社自用地租赁合同书》的场地面积16.218亩(*平方米, (略) )。
④资产用途:工业生产。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按上述文件通知要求,本宗交易允许以一个竞投人(即原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模式通过“三资”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原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报名时须向龙美经联社缴交新合同后2年的租金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原租户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进账单于上班时间到龙美经济联合社报名,时间为2025 年2月17日上午九点起至2025 年2月19日下午5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未按上款规定做到的原租户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租资格,该地块将进行重新公开竞投。报名地点:龙美居委会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底价、招投标方式。
①.租赁期限为自2025年3月1日至2044 年 05月 14日止。
②.租金底价:经广东博基土地房 (略) 评定,以人民币 3.60 元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标底价。
③.招投标方式:招投标方式采用一个竞投人模式,按原承租人报价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
四、投标时间地点。
招投标地点设于鸥汀街道维稳中心,2025年2月21日上午10:00开始投标,投标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竞投资格凭证单按时进场,迟到或未到场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竞投须知
①中标人在开标后由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的,须在2025年2月27日与龙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并重新招标。
②竞投人报名前需详细了解和现场勘验看样,正确阅读理解本方案等相关资料,明确本宗交易的权利和义务;若报名,则视为对竞投的有关规定和竞投标的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按相关条款和现状参加竞标。报名确认后,只限1人参加竞标会,进行竞价交易。
六、租金收取方式:在新合同中约定先按原合同价格执行至2029年12月31日,自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评估价格执行至原合同结束日期。合同签订时,中标人缴交新合同后2年的租金(按新中标价计租)作为合同履约金,再退还承包者原来老合同履约金。每年 3 月 1 日之前交清下年度全额租金,逾期者经联社有权终止合约,已缴交履约金不予退回。由龙美经联社出具《 (略)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中标者如需发票,有关税、费由中标者自行承担,龙美经联社可配合中标者出具)。
七、租赁使用期限内,若因国家或集体统一整体规划建设或者是政策限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联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工作,结清剩余租金,承租人原所缴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经联社无息退还承租人。标的物的土地补偿金归经联社所有;地面构筑物补偿金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物土地及其地上构筑物所有权归经联社所有,承租人应无条件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还经联社,经联社不做任何搬迁补偿。若经联社对标的物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承租人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标的物,如进行基建或者改建应取得经联社同意并将有关材料向街道报备。自行负责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办理各项手续,并取得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书面批准为准,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若承租人私自违反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标的物,其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与经联社无关。
九、承租人因经营需要,须基建厂房扩大经营场地,必须报龙美经济联合社同意,由经联社委托第三方对构筑物残值进行评估,承租人将构筑物残值折值交付还经联社后方可进行基建,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涉及的土地和标的物租赁、使用、经营、环保、电梯维护、消防设施维护建设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需要办理有关一切手续,概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联社协助出具应由经联社提供的资料和手续。
十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注:本方案由龙美经济联合社、 (略) 居委会同体实施,解释权归龙美经济联合社和 (略) 居委会所有。
鸥汀街道龙美经济联合社
鸥汀街道 (略) 居委会
2025年2月10日
龙美经济联合社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整改招投标方案
龙美经济联合社于2004年5月18日、2004年8月18日与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 (略) 西侧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是20年后再续租20年,即自200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至2044年5月14日止。
根据《关于印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龙办知〔2022〕64 号)及《关于印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遗留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指引的通知》(汕龙办知〔2023〕43 号)、《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指引》中合同租赁期限超过法定年限问题的补充说明(汕龙资整办〔2024〕4号)的要求,侯伟明.林师衡 (略) 西侧面积16.218亩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合同(20年)于2024年5月14日期满,目前正在执行续签合同期(20年)。根据整改要求,居委现委托广东博基土地房 (略) 进行评估,履行民主程序以一个竞投人模式在“三资”平台上进行公开交易手续,与侯伟明.林师衡(承租方)签订新合同。 (自2024年12月31日终止双方于2004年8月18日签订的合约,至中标之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日,期间的租金按原来合同价收取)。
经2025年1月9日 (略) 党支部会议提议,并经2025年1月10日 (略) “两委”会议商定,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 (略) 党员大 (略) 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现决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产情况
①招租资产类型:集体建设用地。
②招租资产地址: (略) (略) 西侧集体建设用地。
③招租资产面积:按《龙美经联社自用地租赁合同书》的场地面积16.218亩(*平方米, (略) )。
④资产用途:工业生产。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按上述文件通知要求,本宗交易允许以一个竞投人(即原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模式通过“三资”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原承租方侯伟明.林师衡报名时须向龙美经联社缴交新合同后2年的租金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原租户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进账单于上班时间到龙美经济联合社报名,时间为2025 年2月17日上午九点起至2025 年2月19日下午5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未按上款规定做到的原租户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租资格,该地块将进行重新公开竞投。报名地点:龙美居委会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底价、招投标方式。
①.租赁期限为自2025年3月1日至2044 年 05月 14日止。
②.租金底价:经广东博基土地房 (略) 评定,以人民币 3.60 元 (略) 西侧(侯伟明.林师衡)集体建设用地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标底价。
③.招投标方式:招投标方式采用一个竞投人模式,按原承租人报价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
四、投标时间地点。
招投标地点设于鸥汀街道维稳中心,2025年2月21日上午10:00开始投标,投标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竞投资格凭证单按时进场,迟到或未到场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竞投须知
①中标人在开标后由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的,须在2025年2月27日与龙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并重新招标。
②竞投人报名前需详细了解和现场勘验看样,正确阅读理解本方案等相关资料,明确本宗交易的权利和义务;若报名,则视为对竞投的有关规定和竞投标的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按相关条款和现状参加竞标。报名确认后,只限1人参加竞标会,进行竞价交易。
六、租金收取方式:在新合同中约定先按原合同价格执行至2029年12月31日,自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评估价格执行至原合同结束日期。合同签订时,中标人缴交新合同后2年的租金(按新中标价计租)作为合同履约金,再退还承包者原来老合同履约金。每年 3 月 1 日之前交清下年度全额租金,逾期者经联社有权终止合约,已缴交履约金不予退回。由龙美经联社出具《 (略)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中标者如需发票,有关税、费由中标者自行承担,龙美经联社可配合中标者出具)。
七、租赁使用期限内,若因国家或集体统一整体规划建设或者是政策限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联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工作,结清剩余租金,承租人原所缴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经联社无息退还承租人。标的物的土地补偿金归经联社所有;地面构筑物补偿金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物土地及其地上构筑物所有权归经联社所有,承租人应无条件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还经联社,经联社不做任何搬迁补偿。若经联社对标的物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承租人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标的物,如进行基建或者改建应取得经联社同意并将有关材料向街道报备。自行负责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办理各项手续,并取得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书面批准为准,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若承租人私自违反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标的物,其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与经联社无关。
九、承租人因经营需要,须基建厂房扩大经营场地,必须报龙美经济联合社同意,由经联社委托第三方对构筑物残值进行评估,承租人将构筑物残值折值交付还经联社后方可进行基建,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涉及的土地和标的物租赁、使用、经营、环保、电梯维护、消防设施维护建设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需要办理有关一切手续,概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联社协助出具应由经联社提供的资料和手续。
十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注:本方案由龙美经济联合社、 (略) 居委会同体实施,解释权归龙美经济联合社和 (略) 居委会所有。
鸥汀街道龙美经济联合社
鸥汀街道 (略) 居委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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