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681破59号职工债权公示
2024苏0681破59号职工债权公示
公 示
(略) (略) 于2024年8月9日作出(2024)苏0681破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启东 (略) 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苏0681破59号决定书,指定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2月13日,确认启东 (略) 职工债权7人,职工债权金额#(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对公示所附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职工,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尽快予以复核、答复。对管理人的答复不服的, (略)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载明内容无异议。
启东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3日
公 示
(略) (略) 于2024年8月9日作出(2024)苏0681破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启东 (略) 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苏0681破59号决定书,指定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2月13日,确认启东 (略) 职工债权7人,职工债权金额#(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对公示所附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职工,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尽快予以复核、答复。对管理人的答复不服的, (略)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载明内容无异议。
启东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