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黔02破4号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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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黔02破4号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各债权人:

贵 (略) (略)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方彦春的申请,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2025)黔02破4号民事裁定书,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2025)黔02破4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破产管理人,由管理人接受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为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以下称“西富矸石砖厂”)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高效进行,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并结合西富矸石砖厂的实际情况,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申报的主体

对西富矸石砖厂及其下属企业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地点

1.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现场申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现场申报地址: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

4.邮寄申报材料地址及收件人: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陶明秀(电话:(略))/李影(电话:(略))。

三、债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债权申报表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人应填写完整债权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债权人名称;

(2)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地址(送达地址);

(3)债权金额;

(4)债权发生经过;

(5)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担保信息;

(6)是否进行诉讼、仲裁、申请执行信息;若已申请执行, (略) 出具的执行情况说明。

(7)债权证据名称等相关事项。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债权人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为: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人或其他组织债 (略)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签字并捺手印)。

3.委托代理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必须提供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料外,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

  ①律师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以及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位于基层法律服务 (略) 域内的证明资料原件;

③债权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与债权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④债权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和与债权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资料。

注:多名债权人委托同一名代理人的,应分别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资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资料及发票、划账单、结算单、债务人相关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等原始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资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或者附生效证明书;如果 (略) 审理的,一、 (略) 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资料。如已 (略) 强制执行的,还须 (略) 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执行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 (略) 作出的保全裁定书、保全财产线索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资料,如破产受理前的催收通知书,对账单、征询函等。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偿债或以物抵债 (略) 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计算至贵州省 (略) 裁定受理 (略) (略) 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1月16日。

注:债权人应提供利息、违约金等计算表,说明利息、违约金等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分开计算。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以上1至9项资料,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资料原件供管理人核查。

(四)收款账户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资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资料:银行卡复印件(签名加按手印)

注:请各债权人提供以债权人名义至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提供的账户为非以债权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五)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1.债权人对西富矸石砖厂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提交申报资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资料除外)。

2.债权申报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其他资料可以提交复印件,但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予以返还。

3.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资料上加盖债权单位印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资料上签字。

四、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并现场或邮寄(采用EMS)提交给管理人,按照提交资料的顺序整理。

2.所有申报资料提供纸质版一份,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炭素墨水或。电子扫描版一份。扫描版储存在光盘中提交管理人,也可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com 。相关债权申报表格由管理人提供。

3.债权人应当携带证据资料原件现场供管理人核对。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明确是否 (略) 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优先权,并明确说明优先权的标的物、债权额等情况。申报债权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5.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

6.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等,视为放弃主张。

7.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不是简体中文版本的,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简体中文译本。

8.债权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资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 (略) 理。

五、特别提示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申报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追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 (略) 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10.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六、未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行使权利。

2.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收费,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费的标准执行,且每份债权收费不低于200元。

七、关于对境外债权人的法律要求

如债权人为境外或属境外企业(注册地为台湾、香港、 (略) 的参照境外债权人规定),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债权人会议

1.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 (略) (略) 之决定、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30在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九、债权登记程序

(一)债权人按本公告的告知事项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

(二)管理人审查申报人的身份

1.自然人债权人

审查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申报人为债权人本人的,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身份要素与申报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上显示的身份要素(如姓名等)是否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授权委托书,申报人是否为授权书上的受托人。

2.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

审查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名称与申报机构的名称是否一致,如有变更的,要求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该审查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申报人是否为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

(三)审查申报资料

审查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及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或者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四)受理并登记、归档

债权登记完毕,同时将债权申报资料妥善存管。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特此公告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

二0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1.债权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债权申报资料清单;

5.送达方式确认书。


附件
(2025)黔02破申4号公告 西富砖厂(1).pdf 下载
(2025)黔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 西富砖厂.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寄回).docx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资料清单(需寄回)(1).docx 下载
3.管理人送达回证(需寄回).docx 下载
关于推荐或自荐债权人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pdf 下载
(2025)黔02破申4号决定书 西富砖厂(1).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表(需寄回).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需寄回).docx 下载
2.送达方式确认书通用(需寄回).docx 下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须知(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pdf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 (略) ,六盘水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各债权人:

贵 (略) (略)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方彦春的申请,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2025)黔02破4号民事裁定书,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2025)黔02破4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破产管理人,由管理人接受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为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以下称“西富矸石砖厂”)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高效进行,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并结合西富矸石砖厂的实际情况,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申报的主体

对西富矸石砖厂及其下属企业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地点

1.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现场申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现场申报地址: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

4.邮寄申报材料地址及收件人: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陶明秀(电话:(略))/李影(电话:(略))。

三、债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债权申报表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人应填写完整债权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债权人名称;

(2)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地址(送达地址);

(3)债权金额;

(4)债权发生经过;

(5)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担保信息;

(6)是否进行诉讼、仲裁、申请执行信息;若已申请执行, (略) 出具的执行情况说明。

(7)债权证据名称等相关事项。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债权人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为: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人或其他组织债 (略)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签字并捺手印)。

3.委托代理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必须提供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料外,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

  ①律师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以及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位于基层法律服务 (略) 域内的证明资料原件;

③债权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与债权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④债权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和与债权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资料。

注:多名债权人委托同一名代理人的,应分别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资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资料及发票、划账单、结算单、债务人相关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等原始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资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或者附生效证明书;如果 (略) 审理的,一、 (略) 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资料。如已 (略) 强制执行的,还须 (略) 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执行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 (略) 作出的保全裁定书、保全财产线索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资料,如破产受理前的催收通知书,对账单、征询函等。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偿债或以物抵债 (略) 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计算至贵州省 (略) 裁定受理 (略) (略) 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1月16日。

注:债权人应提供利息、违约金等计算表,说明利息、违约金等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分开计算。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以上1至9项资料,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资料原件供管理人核查。

(四)收款账户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资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资料:银行卡复印件(签名加按手印)

注:请各债权人提供以债权人名义至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提供的账户为非以债权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五)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1.债权人对西富矸石砖厂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提交申报资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资料除外)。

2.债权申报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其他资料可以提交复印件,但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予以返还。

3.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资料上加盖债权单位印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资料上签字。

四、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并现场或邮寄(采用EMS)提交给管理人,按照提交资料的顺序整理。

2.所有申报资料提供纸质版一份,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炭素墨水或。电子扫描版一份。扫描版储存在光盘中提交管理人,也可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com 。相关债权申报表格由管理人提供。

3.债权人应当携带证据资料原件现场供管理人核对。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明确是否 (略) 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优先权,并明确说明优先权的标的物、债权额等情况。申报债权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5.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

6.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等,视为放弃主张。

7.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不是简体中文版本的,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简体中文译本。

8.债权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资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 (略) 理。

五、特别提示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申报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追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 (略) 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10.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六、未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行使权利。

2.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收费,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费的标准执行,且每份债权收费不低于200元。

七、关于对境外债权人的法律要求

如债权人为境外或属境外企业(注册地为台湾、香港、 (略) 的参照境外债权人规定),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债权人会议

1.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 (略) (略) 之决定、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30在 (略) 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商业广场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九、债权登记程序

(一)债权人按本公告的告知事项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

(二)管理人审查申报人的身份

1.自然人债权人

审查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申报人为债权人本人的,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身份要素与申报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上显示的身份要素(如姓名等)是否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授权委托书,申报人是否为授权书上的受托人。

2.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

审查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名称与申报机构的名称是否一致,如有变更的,要求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该审查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申报人是否为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

(三)审查申报资料

审查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及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或者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四)受理并登记、归档

债权登记完毕,同时将债权申报资料妥善存管。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特此公告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管理人

二0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1.债权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债权申报资料清单;

5.送达方式确认书。


附件
(2025)黔02破申4号公告 西富砖厂(1).pdf 下载
(2025)黔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 西富砖厂.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寄回).docx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资料清单(需寄回)(1).docx 下载
3.管理人送达回证(需寄回).docx 下载
关于推荐或自荐债权人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pdf 下载
(2025)黔02破申4号决定书 西富砖厂(1).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表(需寄回).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需寄回).docx 下载
2.送达方式确认书通用(需寄回).docx 下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须知( (略) 红果经 (略) 西富矸石砖厂).pdf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 (略) ,六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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