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01破39号关于新疆聚德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清算责任告知书
关于新疆聚 (略) 破产清算案件
清算责任告知书
新疆聚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新疆聚 (略) (略) 及其负责人: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于2025年1月8日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聚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相关清算工作。
为保障清算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1月14日,管理人依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公告》;2025年1月16日,管理 (略) 及其分公司工商登记档案, (略)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联系方式及地址,尝试通过电话方式联系,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配合管理人履行清算义务, (略) 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公司证照及印章等重要文件的线索及存放地、保管人等情况如实向管理人报告,如掌握公司的重要文件,请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并配合管理人制作接管笔录及完成其他清算工作,如拒不向管理人报告或不向管理移交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配合管理人推进清算工作,管理人将依法 (略) 追究相关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 (略) 自行承担。
另,管理人通过电子送达(彩信、微信)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依法送达了《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公告》 (略) 出具的破产受理裁定书、决定书、公告;2024年1月15日, (略) 注册地址邮寄《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通知》及对应移交表,快递显示已经签收。后 (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 (略) ( (略) ) (略) 44 (略) (略) 外场地现场查看,现场显示为“楼兰姑娘”餐厅, (略) 标识、铭牌。
截止目前,聚德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聚德 (略) ,均未完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略) 的相关完整情况,导致管理人接管到债务人主要财产、账册等重要资料不完整,致使管理人无 (略) 及其分公司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 (略)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及 (略) 《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 (略) 理的批复》:“ (略) 受理上述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理人追收债务人财产;经依法清算,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应当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规定, (略) 及其分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 (略) (略) 及其分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聚德贤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造成的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可能要求追索相关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 (略) 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等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新疆聚 (略)
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
关于新疆聚 (略) 破产清算案件
清算责任告知书
新疆聚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新疆聚 (略) (略) 及其负责人: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于2025年1月8日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聚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相关清算工作。
为保障清算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1月14日,管理人依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公告》;2025年1月16日,管理 (略) 及其分公司工商登记档案, (略)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联系方式及地址,尝试通过电话方式联系,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配合管理人履行清算义务, (略) 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公司证照及印章等重要文件的线索及存放地、保管人等情况如实向管理人报告,如掌握公司的重要文件,请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并配合管理人制作接管笔录及完成其他清算工作,如拒不向管理人报告或不向管理移交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配合管理人推进清算工作,管理人将依法 (略) 追究相关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 (略) 自行承担。
另,管理人通过电子送达(彩信、微信)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依法送达了《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公告》 (略) 出具的破产受理裁定书、决定书、公告;2024年1月15日, (略) 注册地址邮寄《关于进行全面接管工作的通知》及对应移交表,快递显示已经签收。后 (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 (略) ( (略) ) (略) 44 (略) (略) 外场地现场查看,现场显示为“楼兰姑娘”餐厅, (略) 标识、铭牌。
截止目前,聚德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聚德 (略) ,均未完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略) 的相关完整情况,导致管理人接管到债务人主要财产、账册等重要资料不完整,致使管理人无 (略) 及其分公司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 (略)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及 (略) 《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 (略) 理的批复》:“ (略) 受理上述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理人追收债务人财产;经依法清算,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应当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规定, (略) 及其分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 (略) (略) 及其分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聚德贤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造成的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可能要求追索相关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 (略) 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等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新疆聚 (略)
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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