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镇华庭锦绣苑2幢5处房产、商业城四楼4处房产、复兴大厦1号楼2处房产进行公开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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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华庭锦绣苑2幢5处房产、商业城四楼4处房产、复兴大厦1号楼2处房产进行公开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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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5

经批准,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所有的鳌江镇华庭锦绣苑 (略) 房产、商业城 (略) 房产、复兴大厦1 (略) 房产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 (略) 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序号

标的

租期

(年)

建筑面积

(约 m2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202室

2

87.24

0.78

0.2

2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203室

2

87.10

0.77

0.2

3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303室

2

87.24

0.80

0.2

4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403室

2

87.24

0.83

0.2

5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404室

2

143.56

1.29

0.2

6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中西1-5号)

2

199.27

2.78

0.5

7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中西6-10号)

2

98.22

1.07

0.2

8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北首65号)

2

36.34

0.49

0.2

9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南首21-26号)

2

187.80

2.51

0.5

10

鳌江镇复兴大厦1号楼103室

2

880.71

25.79

6

11

鳌江镇复兴大厦1号楼201室

2

1733.53

29.90

6

注: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二、竞租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招租方式:拍卖。

四、不准许事项:房产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竞得人对于承租的房产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房产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产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2 月 27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 2 月 25 日至2025年 2 月 27 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5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 (略)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 (略) 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 (略)

账 号:201000090038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6149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12705998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7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略) (略)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略)

(略) 财务科(保证金) (略)

(略) 土地产权科 (略)

十一、网址:http://**

(略)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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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5

经批准,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所有的鳌江镇华庭锦绣苑 (略) 房产、商业城 (略) 房产、复兴大厦1 (略) 房产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 (略) 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序号

标的

租期

(年)

建筑面积

(约 m2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202室

2

87.24

0.78

0.2

2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203室

2

87.10

0.77

0.2

3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303室

2

87.24

0.80

0.2

4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403室

2

87.24

0.83

0.2

5

鳌江镇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2幢404室

2

143.56

1.29

0.2

6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中西1-5号)

2

199.27

2.78

0.5

7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中西6-10号)

2

98.22

1.07

0.2

8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北首65号)

2

36.34

0.49

0.2

9

鳌江镇商业城四楼(南首21-26号)

2

187.80

2.51

0.5

10

鳌江镇复兴大厦1号楼103室

2

880.71

25.79

6

11

鳌江镇复兴大厦1号楼201室

2

1733.53

29.90

6

注: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二、竞租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招租方式:拍卖。

四、不准许事项:房产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竞得人对于承租的房产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房产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产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2 月 27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 2 月 25 日至2025年 2 月 27 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5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 (略)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 (略) 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 (略)

账 号:201000090038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6149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12705998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7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略) (略)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略)

(略) 财务科(保证金) (略)

(略) 土地产权科 (略)

十一、网址:http://**

(略)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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