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冀1127破2号关于河北晨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冀1127破2号关于河北晨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河北省 (略)
公 告
(2025)冀1127破2号
本院根据河北 (略) 的申请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受理河北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2月10日指定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 (略) 的管理人。河北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4月13日前,向河北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邮政编码:*;联系人:代灵光;联系电话:*)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北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 (略) 第二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河北省 (略)
公 告
(2025)冀1127破2号
本院根据河北 (略) 的申请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受理河北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2月10日指定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 (略) 的管理人。河北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4月13日前,向河北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邮政编码:*;联系人:代灵光;联系电话:*)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北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 (略) 第二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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