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某农场279亩农业用地资产包二
项目名称 | 租赁某农场279亩农业用地(资产包二) |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6年2月12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亩 | ||
租赁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租赁方名称:乌苏某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 |
租赁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 (略) 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农业用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租赁方决策文件 | 《2024年经理办公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 (略) |
重大事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土 (略) 哈图布呼镇干雄布拉农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总面积为#平方米。本次租赁面积279亩,地块为B31,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土地为耕种十年以上的一类地;地上附有电力、水井、井房、滴灌设施,土地灌溉方式为滴灌,地上有完善的滴灌设施;本次拟种植作物为棉花。承租方承租期间,必须承担不小于承包总亩数10%的粮食作物种植任务,不得改变用地用途。 二、本次租赁土地目前为农闲状态。 三、土地租金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承租方在种植期间,每年每亩必须保证不低于120个标准肥的投入,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50元/亩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拒不交纳违约金的,出租方将扣留承租方土地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当年农产品,以折抵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承租方在投入肥料时必须通知出租方工作人员逐条田验收、签字认可)。 五、承租方所承租的土地仅限于农业种植,严禁在农场地界内放牧牲畜。 六、本次租赁面积方位及面积为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若与实际测量交付面积不符,以最新的政府有关部门测绘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七、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农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八、本次资产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对所租赁地域内及周边林带、树木进行管理,对承包农田范围内的防护林带进行灌溉和病虫害的防治(每年三月、六月、十月至少各浇灌一次),对林木要严加看管(含新植林木),并保证其正常成活,完好无损,严禁在林带周围引火烧荒。 十、承租方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鱼塘、畜圈等,如确有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必须书面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合同期满后应立即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可由出租方评估后,委托第三方拆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不得擅自开荒扩大耕种面积,如有违反,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向承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租赁费总金额的30%计算。此项违约金单独计算。 十一、承租方严禁在田间地头留置剧毒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于农药包装物要按规定进 (略) 理。如确需施用农药时,应在四周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标识,留置农药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十二、承租方租赁承包的农用土地,具体按照农用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种植(养殖)结构、种类、技术规范(如轮作种植、喷药、施肥)等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十三、水电费由承租方根据水利部门实际价格及实际使用水量按次缴纳,若水利部门价格有所调整,则按调整后价格缴纳,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四、公 (略) 的电损由承租方承担(电损以每眼机井或每台变压器所控制耕地面积为主进行均摊),每眼机井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出租方产权)。 十五、意向承租方须对本次出租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十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七、其他详见《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待签)等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个人征信材料;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略) 承包农业用地但未缴清土地使用费者不得报名。 四、本项目按资产包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首期挂牌租金为:1050元/亩/年;租赁期限: 三 年;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一个月 预交的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租赁费缴纳完毕后签订次年合同。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四、合同签订前,承租方按每亩向出租方支付租金10%的土地租赁履约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2-13 09:00:00 至 2025-02-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5-0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伊特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略) 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租赁某农场279亩农业用地(资产包二) |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6年2月12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亩 | ||
租赁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租赁方名称:乌苏某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 |
租赁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 (略) 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农业用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租赁方决策文件 | 《2024年经理办公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 (略) |
重大事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土 (略) 哈图布呼镇干雄布拉农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总面积为#平方米。本次租赁面积279亩,地块为B31,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土地为耕种十年以上的一类地;地上附有电力、水井、井房、滴灌设施,土地灌溉方式为滴灌,地上有完善的滴灌设施;本次拟种植作物为棉花。承租方承租期间,必须承担不小于承包总亩数10%的粮食作物种植任务,不得改变用地用途。 二、本次租赁土地目前为农闲状态。 三、土地租金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承租方在种植期间,每年每亩必须保证不低于120个标准肥的投入,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50元/亩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拒不交纳违约金的,出租方将扣留承租方土地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当年农产品,以折抵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承租方在投入肥料时必须通知出租方工作人员逐条田验收、签字认可)。 五、承租方所承租的土地仅限于农业种植,严禁在农场地界内放牧牲畜。 六、本次租赁面积方位及面积为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若与实际测量交付面积不符,以最新的政府有关部门测绘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七、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农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八、本次资产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对所租赁地域内及周边林带、树木进行管理,对承包农田范围内的防护林带进行灌溉和病虫害的防治(每年三月、六月、十月至少各浇灌一次),对林木要严加看管(含新植林木),并保证其正常成活,完好无损,严禁在林带周围引火烧荒。 十、承租方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鱼塘、畜圈等,如确有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必须书面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合同期满后应立即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可由出租方评估后,委托第三方拆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不得擅自开荒扩大耕种面积,如有违反,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向承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租赁费总金额的30%计算。此项违约金单独计算。 十一、承租方严禁在田间地头留置剧毒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于农药包装物要按规定进 (略) 理。如确需施用农药时,应在四周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标识,留置农药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十二、承租方租赁承包的农用土地,具体按照农用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种植(养殖)结构、种类、技术规范(如轮作种植、喷药、施肥)等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十三、水电费由承租方根据水利部门实际价格及实际使用水量按次缴纳,若水利部门价格有所调整,则按调整后价格缴纳,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四、公 (略) 的电损由承租方承担(电损以每眼机井或每台变压器所控制耕地面积为主进行均摊),每眼机井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出租方产权)。 十五、意向承租方须对本次出租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十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七、其他详见《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待签)等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个人征信材料;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略) 承包农业用地但未缴清土地使用费者不得报名。 四、本项目按资产包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首期挂牌租金为:1050元/亩/年;租赁期限: 三 年;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一个月 预交的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租赁费缴纳完毕后签订次年合同。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四、合同签订前,承租方按每亩向出租方支付租金10%的土地租赁履约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2-13 09:00:00 至 2025-02-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5-0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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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伊特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略) 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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