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改性相关设备
沥青改性相关设备
项目名称: | 沥青改性相关设备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远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8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2-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 (略)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可自行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勘察,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则视同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等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4)本方受让本项目时同时受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的“靖州 (略)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5)本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沥青改性相关设备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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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远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8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2-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 (略)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可自行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勘察,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则视同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等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4)本方受让本项目时同时受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的“靖州 (略)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5)本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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