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0号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0号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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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天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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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2255.*万元 | 租赁期限 | 11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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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237.*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期为10年,前6个月为装修期。第0.5-3.5年年租金220.*元,第3.5-6.5年年租金235.*万元,第6.5-9.5年年租金251.*万元,第9.5年-10年租金134.*万元。 | ||
支付方式 | 其他:押一付三。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28.*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押金及首期租金划至出租方账户。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128.*万元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基本条件 | 1.此次出租房产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胡经理;电话:*)。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及出租方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和认可。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承租方应于公示期将足额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 2.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出租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押金及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4.天津产权收到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凭证。 5.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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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详见附件。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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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0号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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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天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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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2255.*万元 | 租赁期限 | 11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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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237.*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期为10年,前6个月为装修期。第0.5-3.5年年租金220.*元,第3.5-6.5年年租金235.*万元,第6.5-9.5年年租金251.*万元,第9.5年-10年租金134.*万元。 | ||
支付方式 | 其他:押一付三。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28.*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押金及首期租金划至出租方账户。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128.*万元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基本条件 | 1.此次出租房产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胡经理;电话:*)。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及出租方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和认可。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承租方应于公示期将足额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 2.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出租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押金及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4.天津产权收到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凭证。 5.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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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详见附件。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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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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