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0381破6号瑞安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1破6号——温州市傲腾鞋业有限公司
(略) (略)
公告
(2025)浙0381破6号
本院 (略) (略) ( (略) )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 (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王照灶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1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2025年2月8日,本院指定刘旭海(温州中源立德会计 (略) )为傲腾公司管理人。傲腾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刘旭海(温州中源立德会计 (略) )申报债权[方式 1: (略) 络申报。 (略) http://**:#,点击“我的债权”进行申报;方式2:线下现场申报。管理人地址: (略) (略) 娄桥 (略) 81 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厉新格、凌一行(#、0577-#)]。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傲腾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3月18日8时4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傲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略) (略)
公告
(2025)浙0381破6号
本院 (略) (略) ( (略) )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 (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王照灶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1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2025年2月8日,本院指定刘旭海(温州中源立德会计 (略) )为傲腾公司管理人。傲腾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刘旭海(温州中源立德会计 (略) )申报债权[方式 1: (略) 络申报。 (略) http://**:#,点击“我的债权”进行申报;方式2:线下现场申报。管理人地址: (略) (略) 娄桥 (略) 81 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厉新格、凌一行(#、0577-#)]。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傲腾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3月18日8时4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傲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