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7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福建2024年FZZ006号),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已将其对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邓先生 0591-* 康女士 0591-*
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5年2月13日
债权转让清单:
交易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担保人 |
1 | 福建经纬 (略) | 508,* | 496,* | 12,* | 保证人: (略) 、 (略) 、福建省长 (略) 、 (略) 、福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景、林梅灼 抵押人:福建经纬 (略) 、 (略) |
2 | 福建 (略) | 2,* | 2,* | * | 保证人:翁发、翁声思、翁美芳 |
3 | 福建 (略) | 89,* | 81,* | 7,* | 保证人: (略) 、尤玉仙、林珍法、尤燕燕 抵押人:福建 (略) |
合计 | 600,* | 580,* | 20,* | /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7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福建2024年FZZ006号),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已将其对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邓先生 0591-* 康女士 0591-*
中国 (略) 福建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5年2月13日
债权转让清单:
交易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担保人 |
1 | 福建经纬 (略) | 508,* | 496,* | 12,* | 保证人: (略) 、 (略) 、福建省长 (略) 、 (略) 、福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景、林梅灼 抵押人:福建经纬 (略) 、 (略) |
2 | 福建 (略) | 2,* | 2,* | * | 保证人:翁发、翁声思、翁美芳 |
3 | 福建 (略) | 89,* | 81,* | 7,* | 保证人: (略) 、尤玉仙、林珍法、尤燕燕 抵押人:福建 (略) |
合计 | 600,* | 580,* | 20,* | /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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