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垣焕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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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垣焕里房地产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垣焕里9-3-302房地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天 (略)
评估机构 天津鼎信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10-17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类型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27
评估值(万元) 71 账面价值(万元) 0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格。 3、转让方承诺该项目标的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4、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对象为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在审批通过后转让,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应以相关部门具体报告为准。在此提醒本报告使用者及关系人注意。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垣焕里9-3-302
楼盘名称 类型 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 51.01 设计用途 居住
土地面积(m2) 9.6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 3层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标的房地产所在地块四至为 (略) ,南至幸福道,西至王 (略) ;北至富强道。
周边配套 标的房地 (略) 域周边小型商业购物物业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 (略) 通达性好, (略) 线较优,出行较优;周 (略) 较优,市政基础设施达到七通,生活便捷度较高; (略) 、银行、医院、学校等场所;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完善;绿化率较优。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王串场富强道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崔洪 成立日期 2016-04-06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79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略) 集中供热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城市集中供 (略) 规划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的资金筹集和工程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天 (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8E
批准单位 (略) (略)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略) 闲置资产申请挂牌出售请示的批复(北产发[2024]58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2-1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2-2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 (略) (略) (略) 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毕洪超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 (略) 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9、本次交易产生的转、受让双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等费用,按照 (略) 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11、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2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相关附件
承诺函
承诺函.pdf
, (略) , (略) ,河北,天津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垣焕里9-3-302房地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天 (略)
评估机构 天津鼎信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10-17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类型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27
评估值(万元) 71 账面价值(万元) 0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格。 3、转让方承诺该项目标的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4、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对象为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在审批通过后转让,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应以相关部门具体报告为准。在此提醒本报告使用者及关系人注意。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垣焕里9-3-302
楼盘名称 类型 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 51.01 设计用途 居住
土地面积(m2) 9.6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 3层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标的房地产所在地块四至为 (略) ,南至幸福道,西至王 (略) ;北至富强道。
周边配套 标的房地 (略) 域周边小型商业购物物业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 (略) 通达性好, (略) 线较优,出行较优;周 (略) 较优,市政基础设施达到七通,生活便捷度较高; (略) 、银行、医院、学校等场所;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完善;绿化率较优。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王串场富强道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崔洪 成立日期 2016-04-06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79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略) 集中供热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城市集中供 (略) 规划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的资金筹集和工程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天 (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8E
批准单位 (略) (略)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略) 闲置资产申请挂牌出售请示的批复(北产发[2024]58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2-1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2-2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 (略) (略) (略) 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毕洪超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 (略) 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9、本次交易产生的转、受让双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等费用,按照 (略) 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11、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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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万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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