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九江市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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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九江市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

项目编号: JX2025ZL#
项目名称: 江 (略) 第二地 (略) 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 (略) 第二地 (略) 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39.#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2-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2-21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浔诚资产房 (略) 出具的江西浔诚估字[2024]第055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该房屋的内装修和室外广告、门牌装饰由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而定,在不影响他人(其他商户及住户)的情况下,应事先书面征求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向地方政府申报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由此产生的安全、综治、经济及法律纠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4.该栋房屋为七层,大楼一层为临街商业用房:二至七层为办公用房,整栋楼有电梯井,但未安装电梯。 5.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承租方在装修房屋时,不得损坏房屋墙体结构。如果装修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恢复、赔偿,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移动拆除的部分由承租方带走,不能拆除的移动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且不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 6.承租方租赁期内,所涉节能、排污、排烟、噪声、环卫等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影响出租方日常生产、生活。如因上述事项未达标准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7.因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房屋,出租方提前2个月告知,承租方应无条件退租,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 9.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为从事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 10.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承租方须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近年较为成功的案例以佐证其经营能力,出租方将会在资格审核阶段对材料中提及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应配合踏勘。(报名时应提供至少一份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综合体公寓场所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租赁总价在#元以下的,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由承租方承担;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由江西 (略) 组织拍卖,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应承担拍卖佣金。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中规定承担,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地点: (略) (略) 318号兴龙国际1617会议室。详情咨询:江西 (略) # (陈)、 #(李)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5ZL#
项目名称: 江 (略) 第二地 (略) 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 (略) 第二地 (略) 十里大道202号培训楼1-7层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39.#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2-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2-21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浔诚资产房 (略) 出具的江西浔诚估字[2024]第055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该房屋的内装修和室外广告、门牌装饰由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而定,在不影响他人(其他商户及住户)的情况下,应事先书面征求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向地方政府申报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由此产生的安全、综治、经济及法律纠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4.该栋房屋为七层,大楼一层为临街商业用房:二至七层为办公用房,整栋楼有电梯井,但未安装电梯。 5.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承租方在装修房屋时,不得损坏房屋墙体结构。如果装修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恢复、赔偿,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移动拆除的部分由承租方带走,不能拆除的移动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且不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 6.承租方租赁期内,所涉节能、排污、排烟、噪声、环卫等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影响出租方日常生产、生活。如因上述事项未达标准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7.因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房屋,出租方提前2个月告知,承租方应无条件退租,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 9.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为从事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 10.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承租方须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近年较为成功的案例以佐证其经营能力,出租方将会在资格审核阶段对材料中提及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应配合踏勘。(报名时应提供至少一份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综合体公寓场所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租赁总价在#元以下的,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由承租方承担;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由江西 (略) 组织拍卖,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应承担拍卖佣金。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中规定承担,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地点: (略) (略) 318号兴龙国际1617会议室。详情咨询:江西 (略) # (陈)、 #(李)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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