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渝05破43号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
2025渝05破43号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
(略) 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须知
2025年1月22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 (略) )裁定受理 (略) 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特作如下须知: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5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债权 (略) 络申报形式,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899/pcczproject/。 (略) 络申报成功后,需将对应书面申报资料以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方式提交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间工作日债权人可到现场申 (略) (略) 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写字楼17楼对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进行咨询,可电话咨询刘可欣#;陈忱#。(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搜索“ (略) (略) 债权人操作指南”)
(略) 第五 (略) 定于 2025年4月8日9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 (略) (略) 杨家坪街 (略) 3号)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略) 络会议模式)。
二、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即2025年1月22日)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即2025年1月22日)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主要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 (略)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若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相关表格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如下申报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略) 络申报债权时应上传证据材料原件,提交的书面资料应当为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并捺印确认。(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3)承诺书。承诺申报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虚假申报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网络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承诺书》仔细阅读后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
五、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5年1月22日人民 (略) 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利息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2025年1月22日起停止计息(即利息可计算至2025年1月22日)。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特别提醒,请债权人在提供利息计算明细时,需提供截止2024年6月19日利息计算明细(系重庆 (略) 单体公司的重整申请受理日)和截止2025年1月22日的利息计算明细。
六、申报时,申报人应当按照 (略) 在网络申报系统中选择对应案件进行申报 (略) 络申报债权时上传证据材料原件。现场咨询时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管理人现场指导债权申报操作。
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七、 (略) 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为参会债权人必须在“同意”或者“反对”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未对 (略) 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表决。该表决规则适用于 (略) 破产案件全部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
八、请仔细阅读理解本债权申报须知,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申报资料, (略) 络申报提交后,将网络申报系统最终自动生成的《申报表》盖章或签字捺印后与本须知第四项要求载明的“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一起邮寄提交管理人。(收件人:重庆 (略) 管理人陈律师,电话#,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帝晶酒店商务楼18楼)
附:1、授权委托书(单位用);2、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关于债权申报的承诺书(需签字盖章);5、电子送达告知书(需签字盖章)
(略) 管理人
(略) 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须知
2025年1月22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 (略) )裁定受理 (略) 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特作如下须知: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5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债权 (略) 络申报形式,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899/pcczproject/。 (略) 络申报成功后,需将对应书面申报资料以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方式提交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间工作日债权人可到现场申 (略) (略) 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写字楼17楼对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进行咨询,可电话咨询刘可欣#;陈忱#。(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搜索“ (略) (略) 债权人操作指南”)
(略) 第五 (略) 定于 2025年4月8日9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 (略) (略) 杨家坪街 (略) 3号)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略) 络会议模式)。
二、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即2025年1月22日)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即2025年1月22日)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主要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 (略)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若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相关表格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如下申报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略) 络申报债权时应上传证据材料原件,提交的书面资料应当为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并捺印确认。(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3)承诺书。承诺申报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虚假申报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网络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承诺书》仔细阅读后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
五、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5年1月22日人民 (略) 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利息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2025年1月22日起停止计息(即利息可计算至2025年1月22日)。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特别提醒,请债权人在提供利息计算明细时,需提供截止2024年6月19日利息计算明细(系重庆 (略) 单体公司的重整申请受理日)和截止2025年1月22日的利息计算明细。
六、申报时,申报人应当按照 (略) 在网络申报系统中选择对应案件进行申报 (略) 络申报债权时上传证据材料原件。现场咨询时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管理人现场指导债权申报操作。
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七、 (略) 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为参会债权人必须在“同意”或者“反对”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未对 (略) 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表决。该表决规则适用于 (略) 破产案件全部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
八、请仔细阅读理解本债权申报须知,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申报资料, (略) 络申报提交后,将网络申报系统最终自动生成的《申报表》盖章或签字捺印后与本须知第四项要求载明的“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一起邮寄提交管理人。(收件人:重庆 (略) 管理人陈律师,电话#,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帝晶酒店商务楼18楼)
附:1、授权委托书(单位用);2、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关于债权申报的承诺书(需签字盖章);5、电子送达告知书(需签字盖章)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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