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
竞价公告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房屋面积约71.1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内不得提前退租,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3年 | 租赁面积 | 约71.18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幅度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竞买人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在“招必得”平台(http://**)按要求完 (略) 上报名。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付清首年租金及年租金1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工行建德支行,账号:#3280)。租金一年一付,先交后用。 | ||
注意事项 | 1.本次 (略) 所拥有的产权部分。本房屋租赁使用权为国有资产使用权招租, (略) 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价。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均以房屋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勘察评估确认,产权 (略) (略) 对此不做承诺。 2.本次租赁房产用于商业经营,具体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依法依规持照经营,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有违反规定且勒令整改后不执行的, (略)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竞得人应按以上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持照、持证开展经营,严禁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变相搞“一桌餐”服务。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消防、环评等各行政部门审批,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 (略) (略) 对此不作承诺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3.房屋具体移交时间由产权所有人通知,竞得人接到产权所有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时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按 (略) ,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4.本项目成交后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竞得人不得提前退租,如有违反, (略) (略) 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结清腾退之日止的租金和支付腾退后的6个月租金。 5.合同期内,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与人合作的名义转给他人使用。 6.其他未涉事宜均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7. (略) 络畅通,因网络问题错过时间,将无法参与竞价。 | ||
租赁涨幅 | 无涨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5年02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 (略) 径无息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女士 0571—#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先生 0571-# |
竞价公告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70号商铺租赁权,房屋面积约71.1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内不得提前退租,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3年 | 租赁面积 | 约71.18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幅度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竞买人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在“招必得”平台(http://**)按要求完 (略) 上报名。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付清首年租金及年租金1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工行建德支行,账号:#3280)。租金一年一付,先交后用。 | ||
注意事项 | 1.本次 (略) 所拥有的产权部分。本房屋租赁使用权为国有资产使用权招租, (略) 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价。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均以房屋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勘察评估确认,产权 (略) (略) 对此不做承诺。 2.本次租赁房产用于商业经营,具体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依法依规持照经营,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有违反规定且勒令整改后不执行的, (略)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竞得人应按以上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持照、持证开展经营,严禁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变相搞“一桌餐”服务。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消防、环评等各行政部门审批,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 (略) (略) 对此不作承诺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3.房屋具体移交时间由产权所有人通知,竞得人接到产权所有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时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按 (略) ,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4.本项目成交后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竞得人不得提前退租,如有违反, (略) (略) 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结清腾退之日止的租金和支付腾退后的6个月租金。 5.合同期内,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与人合作的名义转给他人使用。 6.其他未涉事宜均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7. (略) 络畅通,因网络问题错过时间,将无法参与竞价。 | ||
租赁涨幅 | 无涨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5年02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 (略) 径无息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女士 0571—#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先生 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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