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部分底商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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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部分底商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文件

杭州 (略) (略) (略) 文晖街道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部分底商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在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商)6号五年租赁权

信息披露起始时间

2025年2月18日

信息披露截至时间

2025年3月10日

租赁面积

54.05平方米

首年出租底价

*元

租赁期限

五年,含1个月免租期

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

金女士*、宣女士*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 (略)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商)6号 ,租赁房屋持有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共54.0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目前该房屋空置。(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清单》)

2、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其他出租条件和承租方资格条件

其他出租条件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1个月,以租赁期开始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体现。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签订《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杭州 (略) 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最迟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续交。

租金递增方式

每3年租金递增10%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履约保证金以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5%计收。

装修保证金支付要求

装修保证金以第一计租年度1个月租金计收。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使用,但不得用于经营棋牌室、网吧游戏厅、KTV、足浴等娱乐场所。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相关约定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租赁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杭州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 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州 (略) 签署《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

《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 (略) 账户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

(2)租赁物业持有《不动产证》载明,证载用途为商业用房。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程序和执照,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3)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次招租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0元/月/㎡(园 (略) 域及所属楼宇 (略) 域物业费),含公共能耗。(公共能耗费指本租赁房 (略) 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消耗所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由承租人与杭州 (略) 物业分公司签订)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承租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转借、转租、承包、委托、合作等形式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招租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 *、宣女士*

交易保证金约定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略) 快报、钱江晚报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

竞价时间

2025年3月11日10时

竞价地点

(略) (略) 文晖街 (略) 92号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4楼杭州 (略)

五、报名方式

报名须提供材料

1、个人意向承租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承租本人签字按手印(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意向承租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报名材料齐全提交后,电子版招租文件等资料邮件发送报名单位。

报名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

报名地点

(略) (略) 文晖街 (略) 92号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4楼杭州 (略) 会议室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杭州 (略) 所有。

杭州 (略)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部分底商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文件


杭州 (略) (略) (略) 文晖街道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部分底商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在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商)6号五年租赁权

信息披露起始时间

2025年2月18日

信息披露截至时间

2025年3月10日

租赁面积

54.05平方米

首年出租底价

*元

租赁期限

五年,含1个月免租期

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

金女士*、宣女士*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 (略)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商)6号 ,租赁房屋持有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共54.0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目前该房屋空置。(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清单》)

2、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其他出租条件和承租方资格条件

其他出租条件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1个月,以租赁期开始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体现。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签订《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杭州 (略) 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最迟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续交。

租金递增方式

每3年租金递增10%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履约保证金以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5%计收。

装修保证金支付要求

装修保证金以第一计租年度1个月租金计收。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使用,但不得用于经营棋牌室、网吧游戏厅、KTV、足浴等娱乐场所。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相关约定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租赁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杭州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 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州 (略) 签署《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

《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 (略) 账户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

(2)租赁物业持有《不动产证》载明,证载用途为商业用房。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程序和执照,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3)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次招租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0元/月/㎡(园 (略) 域及所属楼宇 (略) 域物业费),含公共能耗。(公共能耗费指本租赁房 (略) 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消耗所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由承租人与杭州 (略) 物业分公司签订)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承租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转借、转租、承包、委托、合作等形式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招租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 *、宣女士*

交易保证金约定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略) 快报、钱江晚报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

竞价时间

2025年3月11日10时

竞价地点

(略) (略) 文晖街 (略) 92号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4楼杭州 (略)

五、报名方式

报名须提供材料

1、个人意向承租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承租本人签字按手印(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意向承租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报名材料齐全提交后,电子版招租文件等资料邮件发送报名单位。

报名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

报名地点

(略) (略) 文晖街 (略) 92号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4楼杭州 (略) 会议室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杭州 (略) 所有。

杭州 (略)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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