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先进光源电排和城市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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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先进光源电排和城市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公告

项目名 称

合肥先进光 (略) 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

项目编 号

#号

转让方

岗集镇政府

转让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始至2025年2月24日16:30止,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镇四楼招标办

2.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5日8:30,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内容

林木位置

占地面积(亩)

转让底价(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先进光 (略) 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

岗集镇 (略)

苗木约55亩

苗木200元每亩。

苗木(含杂树等)

标的用途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对 (略) 理为砍伐或移出

转让金支付

转让价款为成交金额,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数量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转让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本公告中公示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转让林木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转让范围内,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受让方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及转让方的管理,合法采伐、按期采伐、按转让方规定完成采伐及运输。

(四)《林木转让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让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转让林木所在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五)受让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在《成交通知书》发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 (略) 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

1、砍伐树木后,要求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包括现场短枝),净地交付。
2、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将所成交标的物移出现场,否则,委托方有权委托他人予以清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砍伐时须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及现场警示标记,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量减少对周围人、车交通影响。
4、 (略) 理好各类电线、电缆与树木砍伐之间的矛盾,不得出现剪断、拉扯、挂擦电缆等情况。施工中如出现损坏电力、通讯等 (略) 等需立即通知转让方,并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应责任。
5、 (略) 理好 (略) 、车辆、行人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如出现纠纷、伤人、伤物等事件由受让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6、树木砍伐修剪工作属高空作业,危险系数高,受让方须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所有费用。
7、因本项目靠近村庄、道路,要特别注意行人和行车安全,因受让方砍伐杨树造成的树木砸中行人和车辆等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林木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有分项报价和总价,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报价无效)的方式进行,遵循总价最高者中标的交易原则。特别说明:本项目

(一)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

资格审查及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提交材料进行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开启报价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评标委员会将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价高者得。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报价与转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受让方。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摇号方式确定。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投标报名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岗集镇招标办(镇政府北楼四楼)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承诺函(格式附后);

⑥报价单(有分项报价和总报价,面积见公告第一项转让标的情况,加盖印章)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承诺函(格式附后)

⑤报价单(有分项报价和总报价,面积见公告第一项转让标的情况,签名、手印)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报名材料和报价单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材料需密封。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受让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岗集镇政府招标办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纪 勇,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超,联系电话:0551-#

本项目意向受让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岗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2、承 诺 函.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4、《林木转让合同》.docx

项目名 称

合肥先进光 (略) 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

项目编 号

#号

转让方

岗集镇政府

转让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始至2025年2月24日16:30止,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镇四楼招标办

2.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5日8:30,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内容

林木位置

占地面积(亩)

转让底价(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先进光 (略) 更新工程建设范围内林木转让

岗集镇 (略)

苗木约55亩

苗木200元每亩。

苗木(含杂树等)

标的用途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对 (略) 理为砍伐或移出

转让金支付

转让价款为成交金额,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数量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转让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本公告中公示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转让林木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转让范围内,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受让方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及转让方的管理,合法采伐、按期采伐、按转让方规定完成采伐及运输。

(四)《林木转让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让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转让林木所在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五)受让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在《成交通知书》发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 (略) 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

1、砍伐树木后,要求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包括现场短枝),净地交付。
2、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将所成交标的物移出现场,否则,委托方有权委托他人予以清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砍伐时须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及现场警示标记,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量减少对周围人、车交通影响。
4、 (略) 理好各类电线、电缆与树木砍伐之间的矛盾,不得出现剪断、拉扯、挂擦电缆等情况。施工中如出现损坏电力、通讯等 (略) 等需立即通知转让方,并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应责任。
5、 (略) 理好 (略) 、车辆、行人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如出现纠纷、伤人、伤物等事件由受让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6、树木砍伐修剪工作属高空作业,危险系数高,受让方须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所有费用。
7、因本项目靠近村庄、道路,要特别注意行人和行车安全,因受让方砍伐杨树造成的树木砸中行人和车辆等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林木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有分项报价和总价,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报价无效)的方式进行,遵循总价最高者中标的交易原则。特别说明:本项目

(一)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

资格审查及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提交材料进行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开启报价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评标委员会将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价高者得。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报价与转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受让方。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摇号方式确定。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投标报名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岗集镇招标办(镇政府北楼四楼)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承诺函(格式附后);

⑥报价单(有分项报价和总报价,面积见公告第一项转让标的情况,加盖印章)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承诺函(格式附后)

⑤报价单(有分项报价和总报价,面积见公告第一项转让标的情况,签名、手印)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报名材料和报价单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材料需密封。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受让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岗集镇政府招标办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纪 勇,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超,联系电话:0551-#

本项目意向受让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岗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2、承 诺 函.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4、《林木转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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