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706破9号江苏天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移交财务账册通知书
(略) (略) 于2025年2月6日根据魏林凯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你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 (略) 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 (略) 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2) (略) 、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 (略) 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 (略) 以书面形式召开。特此通知
2025年2月18日
江苏 (略) 管理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喜,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5层
(略) (略) 于2025年2月6日根据魏林凯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你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 (略) 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 (略) 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2) (略) 、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 (略) 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 (略) 以书面形式召开。特此通知
2025年2月18日
江苏 (略) 管理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喜,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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