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号-出让公示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2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
石地(G)[2025]-3号 | (略) 星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 *.52平方米(合149.89亩) | 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 | R≥1.1 | T≥2625 | JM≥40 | L≤15 | 净地 | 20 | 768 | 768 | 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 | 2025年03月19日16时30分 | 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 (略) 自然资 (略) 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石地(G)[2025]-3号:1.竞得人实施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出让起始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出让金的3%)等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3.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全部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 (略) (略) 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略) 新区行政 (略) (略) 政务大厅五楼;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952-*。
2.出让人地址: (略) 科技信息中心15楼;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95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略) (略) | (略) (略) |
2025年02月19日 |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2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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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
石地(G)[2025]-3号 | (略) 星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 *.52平方米(合149.89亩) | 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 | R≥1.1 | T≥2625 | JM≥40 | L≤15 | 净地 | 20 | 768 | 768 | 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 | 2025年03月19日16时30分 | 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 (略) 自然资 (略) 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石地(G)[2025]-3号:1.竞得人实施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出让起始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出让金的3%)等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3.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全部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 (略) (略) 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略) 新区行政 (略) (略) 政务大厅五楼;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952-*。
2.出让人地址: (略) 科技信息中心15楼;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95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略) (略) | (略) (略) |
2025年0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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