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物资有限公司所属一家超市招选加盟商项目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内蒙 (略) (略) (略) 招选加盟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 |
招商方式 | 附条件供应合作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4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加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加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招商 概况 |
| ||||||||||||||||||||||||
招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内蒙 (略) (略) | |||||||||||||||||||||||
承诺 |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附条件供应合作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略)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2.本次招商的合作模式为招商方招选加盟商,加盟方承接招商方目前 (略) (略) 店,具体为: (1)本 (略) (略) 店,店铺为租赁,租金目前为#元/年,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1日,本次招商加盟方投资额中不包含店铺租金,招商方已支付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租金,加盟方承接后2025年10月31日前的租金不变,由加盟方支付招商方,招商方与加盟方在合作协议中确定加盟方承接后至2025年10月31日租金的支付方式,2025年10月31日之后的租金由加盟方与出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定; (2)购买满足经营需求的全部设施设备,内外部装修装饰等资产,根据北京翊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翊泰宸资评报字[2025]第 0013号), (略) 满足经营需求的全部设施设备,内外部装修装饰等资产原值为:1,047,354元,净值为:855,418元,资产评估详情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超市后续经营中,须继续使用招商方原有的进销存及结算等系统、小程序; (4) 超市进销存软件所有权不进行转让,评估报告中原值为141,050元的进销存软件费用由内蒙古银行支付,目前由招商方垫付。加盟商须在内蒙古银行开设账户; (5)承接后加盟商 (略) 现有名称,超市现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后,由加盟商重新申请办理登记; (6)超市后续经营中须接受招商方提供的商品供应链服务,购买并出售招商方供应清单中的专供产品,且不得与同品牌非专供产品一起销售,不得经营出售与招商方供应清单中专供货品的相同货品,其他货品可自行采购。 3.请意向加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 李先生,# 。 5.本次招商资产 (略) 经营相关用途。 6.加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7.意向加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加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招商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资格条件 | 意向加盟方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现场勘验确认表; 4.承诺函; 5.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其他要求: 1.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如双方加盟关系终止,加盟方须变更名称,名称中不得还有“军臻优选”相关字样,并消除经营管理中涉及“军臻优选”的相关内容及痕迹。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加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加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加盟方一旦提交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公告内容等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按 (略) 置保证金。本项目相关及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3.意向加盟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加盟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加盟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加盟方的,由招商方自行决定是否确定意向加盟方为最终加盟方。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行业经验、财务状况、设备情况、管理团队等;(3)超市运营方案。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加盟方。 5.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最终加盟方应当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招商合作协议》纸质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6.意向加盟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加盟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加盟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意向加盟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2月19日至3月4日 | |||
报名手续 | |||||
保 (略) 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加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意向加盟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加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加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加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作协议》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按期支付服务费及交易价款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加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加盟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略) 置方法: (1)最终加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最终加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并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加盟方,其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加盟方或项目不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3 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内蒙 (略) (略) (略) 招选加盟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 |
招商方式 | 附条件供应合作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4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加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加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招商 概况 |
| ||||||||||||||||||||||||
招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内蒙 (略) (略) | |||||||||||||||||||||||
承诺 |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附条件供应合作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略)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2.本次招商的合作模式为招商方招选加盟商,加盟方承接招商方目前 (略) (略) 店,具体为: (1)本 (略) (略) 店,店铺为租赁,租金目前为#元/年,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1日,本次招商加盟方投资额中不包含店铺租金,招商方已支付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租金,加盟方承接后2025年10月31日前的租金不变,由加盟方支付招商方,招商方与加盟方在合作协议中确定加盟方承接后至2025年10月31日租金的支付方式,2025年10月31日之后的租金由加盟方与出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定; (2)购买满足经营需求的全部设施设备,内外部装修装饰等资产,根据北京翊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翊泰宸资评报字[2025]第 0013号), (略) 满足经营需求的全部设施设备,内外部装修装饰等资产原值为:1,047,354元,净值为:855,418元,资产评估详情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超市后续经营中,须继续使用招商方原有的进销存及结算等系统、小程序; (4) 超市进销存软件所有权不进行转让,评估报告中原值为141,050元的进销存软件费用由内蒙古银行支付,目前由招商方垫付。加盟商须在内蒙古银行开设账户; (5)承接后加盟商 (略) 现有名称,超市现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后,由加盟商重新申请办理登记; (6)超市后续经营中须接受招商方提供的商品供应链服务,购买并出售招商方供应清单中的专供产品,且不得与同品牌非专供产品一起销售,不得经营出售与招商方供应清单中专供货品的相同货品,其他货品可自行采购。 3.请意向加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 李先生,# 。 5.本次招商资产 (略) 经营相关用途。 6.加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7.意向加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加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招商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资格条件 | 意向加盟方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现场勘验确认表; 4.承诺函; 5.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其他要求: 1.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如双方加盟关系终止,加盟方须变更名称,名称中不得还有“军臻优选”相关字样,并消除经营管理中涉及“军臻优选”的相关内容及痕迹。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加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加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加盟方一旦提交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公告内容等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按 (略) 置保证金。本项目相关及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3.意向加盟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加盟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加盟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加盟方的,由招商方自行决定是否确定意向加盟方为最终加盟方。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行业经验、财务状况、设备情况、管理团队等;(3)超市运营方案。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加盟方。 5.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最终加盟方应当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招商合作协议》纸质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6.意向加盟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加盟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加盟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意向加盟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2月19日至3月4日 | |||
报名手续 | |||||
保 (略) 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加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意向加盟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加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加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加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作协议》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按期支付服务费及交易价款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加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加盟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略) 置方法: (1)最终加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最终加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并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加盟方,其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加盟方或项目不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3 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