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612破19号南通新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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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0612破19号南通新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略) 利害相关各方:

就苏州厚德载物 (略) 申请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5年2月17日裁定对 (略) 的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2月17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 (略) 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你\你方于2025年3月19日前向管理人(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6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B座32-33层;邮编#;联系人:康雯菁;联系电话:#、郁凌;联系电话:#)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资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24日09时00分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且代理人有变化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别提示:管理人寄发此通知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确认贵方对 (略) 存在确定、有效债权。请自行核实拟申报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过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

特此通知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2-破产债权申报书.doc 下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下载
3-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南通

(略) 利害相关各方:

就苏州厚德载物 (略) 申请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5年2月17日裁定对 (略) 的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2月17 (略) 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 (略) 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你\你方于2025年3月19日前向管理人(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6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B座32-33层;邮编#;联系人:康雯菁;联系电话:#、郁凌;联系电话:#)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资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24日09时00分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且代理人有变化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别提示:管理人寄发此通知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确认贵方对 (略) 存在确定、有效债权。请自行核实拟申报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过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

特此通知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2-破产债权申报书.doc 下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下载
3-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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