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广场裙楼4楼402单元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深房广场裙楼4楼402单元 |
起始日期 | 2025年02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3005-南门-4楼深房广场 |
装修情况 | 其他(现状交付) | 面积/数量 | 4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第一个合同年两个月免租期,第二个合同年一个月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2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餐饮,食堂,酒店,医疗,银行, (略) 场,会所,影(剧)院,展厅,商业综合体,文化传媒,百货商超,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美容美发,服饰鞋包,咨询服务,电器通讯,汽修美容,家具建材,金融保险,旅馆业建筑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用途仅限商业使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使用物业前,必须按照政府消防等部门要求自行并自费完成相关消防等相关事宜,取得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和批文。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消防责任人,负责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消防安全的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对出租物业进行消防检查,实施安全监督,提出消防整改意见,凡因严重违反消防规定,经出租方发出消防整改通知而未按时整改,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场地;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规定,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和不作此类用途,不开展有违国家党政政策中与意识形态要求相违背的活动和不作此类用途,若有违反,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若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6.租赁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到期不再延期,公告结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为法人企业,则应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 (略) 房地产(集团) (略) | 出租方地址 | 深房广场B座29楼资产经营中心 |
业务咨询人员1 | 曹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0755-# |
联系地址 | 深房广场B座29楼资产经营中心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租物业完成招租后,承租方应先缴纳保证金、首期租金和相当于三个月管理费的水电押金,其中: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此处月租金指递增后的最高租金金额,保证金即为合同期限内最高月租金的两倍);首期租金为:如合同起始月为完整月,即起始日为当月1日的,则承租方需支付的首期租金为月租金,若合同起始月为非完整月,即起始日非当月1日,则承租方需支付的首期租金为起始月剩余时间租金和下月租金之和; 2.本说明第1条所列的保证金、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署前支付,租金起算时点以物业移交当日起计; 3.付清本提示第1条列示的款项后方可办理租赁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以移交时房屋现状移交,即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室内装修等均以现状移交(若移交时和合同期内损坏的均由承租方按物业所 (略) 要求维修或更新,且费用自理;房屋期满不再续租的,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等均应完好交回出租方,如有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 4.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招租底价不含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该物业需缴纳的管理费和本体维修金由承租方每月按时 (略) 缴纳,管理费25元/㎡/月,本体维修基金#/㎡/月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深房广场裙楼4楼402单元 |
起始日期 | 2025年02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3005-南门-4楼深房广场 |
装修情况 | 其他(现状交付) | 面积/数量 | 4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第一个合同年两个月免租期,第二个合同年一个月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2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餐饮,食堂,酒店,医疗,银行, (略) 场,会所,影(剧)院,展厅,商业综合体,文化传媒,百货商超,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美容美发,服饰鞋包,咨询服务,电器通讯,汽修美容,家具建材,金融保险,旅馆业建筑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用途仅限商业使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使用物业前,必须按照政府消防等部门要求自行并自费完成相关消防等相关事宜,取得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和批文。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消防责任人,负责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消防安全的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对出租物业进行消防检查,实施安全监督,提出消防整改意见,凡因严重违反消防规定,经出租方发出消防整改通知而未按时整改,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场地;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规定,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和不作此类用途,不开展有违国家党政政策中与意识形态要求相违背的活动和不作此类用途,若有违反,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若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6.租赁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到期不再延期,公告结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为法人企业,则应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 (略) 房地产(集团) (略) | 出租方地址 | 深房广场B座29楼资产经营中心 |
业务咨询人员1 | 曹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0755-# |
联系地址 | 深房广场B座29楼资产经营中心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租物业完成招租后,承租方应先缴纳保证金、首期租金和相当于三个月管理费的水电押金,其中: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此处月租金指递增后的最高租金金额,保证金即为合同期限内最高月租金的两倍);首期租金为:如合同起始月为完整月,即起始日为当月1日的,则承租方需支付的首期租金为月租金,若合同起始月为非完整月,即起始日非当月1日,则承租方需支付的首期租金为起始月剩余时间租金和下月租金之和; 2.本说明第1条所列的保证金、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署前支付,租金起算时点以物业移交当日起计; 3.付清本提示第1条列示的款项后方可办理租赁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以移交时房屋现状移交,即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室内装修等均以现状移交(若移交时和合同期内损坏的均由承租方按物业所 (略) 要求维修或更新,且费用自理;房屋期满不再续租的,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等均应完好交回出租方,如有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 4.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招租底价不含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该物业需缴纳的管理费和本体维修金由承租方每月按时 (略) 缴纳,管理费25元/㎡/月,本体维修基金#/㎡/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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