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三马路11号D区二层D2-213物业
(略) 大 (略) 11号
640.00 元/月/总面积
12.08 ㎡
2025-02-19
2028-03-31
工业仓储
首年及第二年每月租金为#,从第三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2-19至2025-03-04)
房产
(略) (略) 场有限公司
产业园/创意园, (略) 场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 (略) (http: //http://**.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3.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电费:铺内设有独立电表, (略) 标准收取,用量为铺内电表读数加公共电费分摊度数,其中公共电费将按出租面积进行分摊。公摊电费 (略) 标准收取,按公摊度数收取。
2.智能电表服务费(实际产生才收取):承租方应在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5天内向出租方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600 元/个,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的,如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商铺与上一轮合同承租商铺一致的,无需重复缴纳;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费,但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的商铺与上一轮不一致的,承租方应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 300 元/个。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单位须二次提供旧电表拆卸、新电表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承租方需重新缴交智能电表更换费 300元/个。
3.水费:铺内如设有独立水表,水费单价按每月供水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略) 理费),如遇供水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铺内用水量按该物业对应的水表实计。
4.进场经营证保证金:300元/人。
5.网线费:当承租人有需要在承租物 (略) 络时才收取,按300元/户收取。
6.消防水池放水费:当承租人因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等情况需要放消防水池水时才收取,承租面积大于200㎡(含)按不少于1000元/次收取,承租面积小于200㎡按不少于500元/次收取。
7.管理费:14元/㎡/月的标准收取。
1.本出租标的证载权 (略) (略) , (略) (略) 场有限公司承租了本标的,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略) 大 (略) 11号
640.00 元/月/总面积
12.08 ㎡
2025-02-19
2028-03-31
工业仓储
首年及第二年每月租金为#,从第三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2-19至2025-03-04)
房产
(略) (略) 场有限公司
产业园/创意园, (略) 场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 (略) (http: //http://**.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3.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电费:铺内设有独立电表, (略) 标准收取,用量为铺内电表读数加公共电费分摊度数,其中公共电费将按出租面积进行分摊。公摊电费 (略) 标准收取,按公摊度数收取。
2.智能电表服务费(实际产生才收取):承租方应在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5天内向出租方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600 元/个,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的,如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商铺与上一轮合同承租商铺一致的,无需重复缴纳;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费,但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的商铺与上一轮不一致的,承租方应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 300 元/个。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单位须二次提供旧电表拆卸、新电表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承租方需重新缴交智能电表更换费 300元/个。
3.水费:铺内如设有独立水表,水费单价按每月供水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略) 理费),如遇供水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铺内用水量按该物业对应的水表实计。
4.进场经营证保证金:300元/人。
5.网线费:当承租人有需要在承租物 (略) 络时才收取,按300元/户收取。
6.消防水池放水费:当承租人因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等情况需要放消防水池水时才收取,承租面积大于200㎡(含)按不少于1000元/次收取,承租面积小于200㎡按不少于500元/次收取。
7.管理费:14元/㎡/月的标准收取。
1.本出租标的证载权 (略) (略) , (略) (略) 场有限公司承租了本标的,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