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30号三处门市整体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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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30号三处门市整体出租项目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5JL#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30号三处门市整体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吉林分公司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8.#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02-20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标的明细 (略) 址:http://**#/?id=f1dc601dd8a1bf0a#f79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5第79号
挂牌价格:68.#元
保证金(万元):#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5-02-20 09:00:00至2025-02-27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2-27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略) 30号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简介: 位于 (略) (略) (略) 30号,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共4693.36㎡。房屋目前为出租状态,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出租后的用途: 承租方可参照建筑规划用途合理、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对于确有使用业态调整需求的,应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挂牌价:68.#元/年 3、租金的交纳方式: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产权中心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次年租金。其余年度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5、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即为起租日。 四、物业等相关费用的约定: 起租日前所欠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起租日之后的电、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略) 上未存在相关失信及违法行为记录。 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所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对承租房屋进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当造成房屋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 承租方对租赁不动产进行装修改造的,#方应征得业主方同意,并向业主方缴纳人民币#元的装修押金。装修方案须经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业主方应参与验收环节。 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按规定自行履行必要的报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环保、户外广告等。报建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押金在承租方没有违反装修报建手续,装修完成经#方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方。如有违规装修或者造成政府部 (略) 罚的,装修押金相应抵扣,如不足以支付的,#方有权追偿。 4、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场所,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经营许可等各项内容,出租方将从房屋产权人的角度予以配合。承租方要建立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略) 置预案,租赁期间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除按每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元租赁保证金(房屋交付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如数返还承租方。 6、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 (略) (略) 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业主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原协议下的出租房屋或土地,业主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政府部门按照政策进行补偿的,统一按照政府部门的补偿标准及程序执行,业主方没有义务向承租方补偿。 7、该房屋原有设施,承租方应予以保留并配合其正常运行,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拆除或改建,必须经#方同意。 8、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出租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9、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0、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为承租方开具租金增值税发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中国 (略) 吉林分公司
出租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5-02-20 09:00:00至2025-02-26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4、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年租金成交金额的5%收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5-02-26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
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0431-#
联系人:冯女士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5JL#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30号三处门市整体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吉林分公司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8.#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02-20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标的明细 (略) 址:http://**#/?id=f1dc601dd8a1bf0a#f79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5第79号
挂牌价格:68.#元
保证金(万元):#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5-02-20 09:00:00至2025-02-27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2-27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略) 30号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简介: 位于 (略) (略) (略) 30号,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共4693.36㎡。房屋目前为出租状态,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出租后的用途: 承租方可参照建筑规划用途合理、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对于确有使用业态调整需求的,应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挂牌价:68.#元/年 3、租金的交纳方式: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产权中心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次年租金。其余年度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5、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即为起租日。 四、物业等相关费用的约定: 起租日前所欠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起租日之后的电、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略) 上未存在相关失信及违法行为记录。 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所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对承租房屋进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当造成房屋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 承租方对租赁不动产进行装修改造的,#方应征得业主方同意,并向业主方缴纳人民币#元的装修押金。装修方案须经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业主方应参与验收环节。 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按规定自行履行必要的报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环保、户外广告等。报建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押金在承租方没有违反装修报建手续,装修完成经#方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方。如有违规装修或者造成政府部 (略) 罚的,装修押金相应抵扣,如不足以支付的,#方有权追偿。 4、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场所,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经营许可等各项内容,出租方将从房屋产权人的角度予以配合。承租方要建立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略) 置预案,租赁期间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除按每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元租赁保证金(房屋交付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如数返还承租方。 6、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 (略) (略) 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业主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原协议下的出租房屋或土地,业主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政府部门按照政策进行补偿的,统一按照政府部门的补偿标准及程序执行,业主方没有义务向承租方补偿。 7、该房屋原有设施,承租方应予以保留并配合其正常运行,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拆除或改建,必须经#方同意。 8、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出租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9、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0、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为承租方开具租金增值税发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中国 (略) 吉林分公司
出租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5-02-20 09:00:00至2025-02-26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4、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年租金成交金额的5%收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5-02-26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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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电话:0431-#
联系人: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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