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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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5〕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5〕7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不动产宗地代码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G[2023]-48

(略) 北侧

(略) 东侧

6658m2

(合9.99亩)

商业

用地

40

*GB*

不大于1.8

不小于1.0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97( 起始总价969.*元)

291

TG[2024]-67

(略) 北侧

民安大道东侧

*.4 m2

(合30.26亩)

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

住宅70

*GB*

不大于1.7

不小于1.0

不大于28%

不小于35%

202( 起始总价6112.*元)

1834

TG[2024]-83

(略) 南侧

椿樱大道东侧

6557.22 m2

(合9.84亩)

商业

用地

40

*GB*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不大于50%

不小于20%

93( 起始总价915.*元)

2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4]-67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2. 商服建筑面积占计容上限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3. 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 (略) 党群服务中心。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0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3月11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2025年3月12日下午15时。

六、拍卖地点: (略) (地址:太 (略) (略) 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等内容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当只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太和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 (略) 4号太和县自然资 (略) 六楼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太和县自然资 (略) ( (略) )

2025年2月2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5〕7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不动产宗地代码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G[2023]-48

(略) 北侧

(略) 东侧

6658m2

(合9.99亩)

商业

用地

40

*GB*

不大于1.8

不小于1.0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97( 起始总价969.*元)

291

TG[2024]-67

(略) 北侧

民安大道东侧

*.4 m2

(合30.26亩)

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

住宅70

*GB*

不大于1.7

不小于1.0

不大于28%

不小于35%

202( 起始总价6112.*元)

1834

TG[2024]-83

(略) 南侧

椿樱大道东侧

6557.22 m2

(合9.84亩)

商业

用地

40

*GB*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不大于50%

不小于20%

93( 起始总价915.*元)

2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4]-67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2. 商服建筑面积占计容上限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3. 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 (略) 党群服务中心。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0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3月11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2025年3月12日下午15时。

六、拍卖地点: (略) (地址:太 (略) (略) 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等内容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当只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太和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 (略) 4号太和县自然资 (略) 六楼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太和县自然资 (略) ( (略) )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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