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2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9日 | |
挂牌价格 | *万元 | 保证金 | *元 |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儋州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阳光 (略) B6-2栋别墅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姚伟庆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0月10日 | 注册资本 | *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9U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经营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地产经纪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地产经纪业务。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 (略)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0 | -12,* | -1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6,* | 345,* | -59,*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 |||||||||
2024年9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9月30日 | 0 | -7,* | -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93,* | 361,* | -67,*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是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是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510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 (略)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 (略)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87Y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16 (略) 大楼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国有控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大会决议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5年1月17日在海南 (略) 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略) 或主管部门 | 海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在8个工作日内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由转让方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与股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本项目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宜,成交后,由转让方、受让方和标的企业三方协商确定具体安置方式。 2、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时,受让方承诺以转让方认可的抵押财产对标的企业债务依法提供连带担保,并办理完成担保登记等手续。标的企业应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分期偿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债务*万元及利息,第二年偿还债务的比例不低于总债务的20%及相应利息,第三年还清债务余款及余款的利息,标的企业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应还未还债务利息。 3、转让方于2009年12月15日通过竞拍取得标的企业100%股权,标的企 (略) ,主要 (略) 那 (略) 北侧的标的瑞海新里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七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总权属面积共计*㎡(折合约503亩)。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该项目主要事项披露如下: (1)地上建筑物为标的企业于2012年开发建设的低层建筑项目(主要为别墅产品),该项目于2015年停工,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未全部完工。20 (略) 政府对那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发生了变化,原开发的低层建筑项目存在无法继续按原报建方案续建的可能。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 (略) 尽调。 (2)2024年8月21日, (略) 自然资 (略) 根据土地协议“1年动工”条款发来《 (略) (略) (略) 北侧B-03-07地块等7宗 (略) 置的通知》。 2025年1月21日,标的企 (略) 自然资 (略) 发来《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3)项目地块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 (略) 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工程施工。 (4)项目B-03-14 (略) (略) 尚未投资建设,不具备车辆、人行进出的条件。项目B-03-15地块存在承建幼儿园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项目B-03-07中小学用地,存在建设完工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 (5)项目B-03-16地块西侧分 (略) 、 (略) (略) (略) 因拆迁问题尚未贯通,且地块内被思源实验学校现 (略) 横穿(控规 (略) ),因此项目B-03-16地块开发存在导致思源实验学校现 (略) 中断引发社会问题的可能。 4、据评估报告披露, B-03-16地块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据转让方介绍,目前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延期手续。 5、《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若因标的企业名下土地资产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限制等,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相关项目无法建设或终止,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 6、转让方涉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 (略) 尽调。 7、标的企业其他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项目相关未尽事宜详见《股权转让协议》。 8、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标的交割 |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部分首期款)。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受让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期款(扣除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后的余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首期款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 受让方应在支付首期款后30日内向转让方依法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抵押财产担保(担保金额应超过未付的剩余价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受让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延期付款期间剩余转让价款的利息,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1年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其利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或签字摁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约定交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儋州 (略) 100%股权 | 2025年3月20日9:00 | 2025年3月20日10:00 | *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2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9日 | |
挂牌价格 | *万元 | 保证金 | *元 |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儋州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阳光 (略) B6-2栋别墅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姚伟庆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0月10日 | 注册资本 | *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9U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经营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地产经纪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地产经纪业务。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 (略)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0 | -12,* | -1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6,* | 345,* | -59,*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 |||||||||
2024年9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9月30日 | 0 | -7,* | -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93,* | 361,* | -67,*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是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是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510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 (略)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 (略)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87Y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16 (略) 大楼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国有控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大会决议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5年1月17日在海南 (略) 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略) 或主管部门 | 海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在8个工作日内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由转让方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与股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本项目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宜,成交后,由转让方、受让方和标的企业三方协商确定具体安置方式。 2、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时,受让方承诺以转让方认可的抵押财产对标的企业债务依法提供连带担保,并办理完成担保登记等手续。标的企业应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分期偿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债务*万元及利息,第二年偿还债务的比例不低于总债务的20%及相应利息,第三年还清债务余款及余款的利息,标的企业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应还未还债务利息。 3、转让方于2009年12月15日通过竞拍取得标的企业100%股权,标的企 (略) ,主要 (略) 那 (略) 北侧的标的瑞海新里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七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总权属面积共计*㎡(折合约503亩)。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该项目主要事项披露如下: (1)地上建筑物为标的企业于2012年开发建设的低层建筑项目(主要为别墅产品),该项目于2015年停工,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未全部完工。20 (略) 政府对那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发生了变化,原开发的低层建筑项目存在无法继续按原报建方案续建的可能。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 (略) 尽调。 (2)2024年8月21日, (略) 自然资 (略) 根据土地协议“1年动工”条款发来《 (略) (略) (略) 北侧B-03-07地块等7宗 (略) 置的通知》。 2025年1月21日,标的企 (略) 自然资 (略) 发来《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3)项目地块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 (略) 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工程施工。 (4)项目B-03-14 (略) (略) 尚未投资建设,不具备车辆、人行进出的条件。项目B-03-15地块存在承建幼儿园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项目B-03-07中小学用地,存在建设完工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 (5)项目B-03-16地块西侧分 (略) 、 (略) (略) (略) 因拆迁问题尚未贯通,且地块内被思源实验学校现 (略) 横穿(控规 (略) ),因此项目B-03-16地块开发存在导致思源实验学校现 (略) 中断引发社会问题的可能。 4、据评估报告披露, B-03-16地块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据转让方介绍,目前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延期手续。 5、《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若因标的企业名下土地资产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限制等,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相关项目无法建设或终止,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 6、转让方涉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 (略) 尽调。 7、标的企业其他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项目相关未尽事宜详见《股权转让协议》。 8、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标的交割 |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部分首期款)。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受让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期款(扣除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后的余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首期款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 受让方应在支付首期款后30日内向转让方依法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抵押财产担保(担保金额应超过未付的剩余价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受让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延期付款期间剩余转让价款的利息,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1年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其利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或签字摁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约定交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儋州 (略) 100%股权 | 2025年3月20日9:00 | 2025年3月20日10:00 | *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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