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永佳科技园内机修仓库出租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岩寺镇 | 村(社区): |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5-02-21 | ||
所有权人:黄 (略) 、黄 (略)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否 | ||
资产类型: 厂房 | ||
项目描述:1.黄山市徽州区永佳科技园内机修仓库出租,标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内,毗邻永佳大道,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园区配套设施丰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原华兰机修仓库80m2,通水、通电。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永佳科技园规划。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80.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 | ||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补充说明: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项目公告页面下方“附件信息”处的《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平台交易项目报名服务协议》,并于报名时查看确认。如未全面了解熟悉交易规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2.报价结束后,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3.成交双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首年租金的3%向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双方各承担1.5%(单笔交易服务费用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记收)。否则,交易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将出租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生交所结算账户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 5.交易保证金 (略) 置:①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保证金1000元成功交至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②交易期间,如出现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或由于意向受让方主观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交易所有权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如保证金无法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③项目报价截止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按照原金额、原账户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如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 ||
使用权人:黄 (略) 、黄 (略)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公司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
|
|
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2025-02-21 09:00 至 2025-02-27 17:00 |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 交易时间: 2025-02-28 11:00 |
联系人:汪经理 | 交易地点: (略) 上竞价大厅 |
联系人电话:0559-* |
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 3年 | ||||||||||||
标段描述:1.黄山市徽州区永佳科技园内机修仓库出租,标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内,毗邻永佳大道,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园区配套设施丰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原华兰机修仓库80m2,通水、通电。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永佳科技园规划。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80.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1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4320 元/年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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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我要报名 |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岩寺镇 | 村(社区): |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5-02-21 | ||
所有权人:黄 (略) 、黄 (略)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否 | ||
资产类型: 厂房 | ||
项目描述:1.黄山市徽州区永佳科技园内机修仓库出租,标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内,毗邻永佳大道,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园区配套设施丰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原华兰机修仓库80m2,通水、通电。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永佳科技园规划。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80.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 | ||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补充说明: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项目公告页面下方“附件信息”处的《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平台交易项目报名服务协议》,并于报名时查看确认。如未全面了解熟悉交易规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2.报价结束后,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3.成交双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首年租金的3%向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双方各承担1.5%(单笔交易服务费用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记收)。否则,交易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将出租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生交所结算账户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 5.交易保证金 (略) 置:①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保证金1000元成功交至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②交易期间,如出现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或由于意向受让方主观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交易所有权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如保证金无法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③项目报价截止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按照原金额、原账户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如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 ||
使用权人:黄 (略) 、黄 (略)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公司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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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2025-02-21 09:00 至 2025-02-27 17:00 |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 交易时间: 2025-02-28 11:00 |
联系人:汪经理 | 交易地点: (略) 上竞价大厅 |
联系人电话:0559-* |
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 3年 | ||||||||||||
标段描述:1.黄山市徽州区永佳科技园内机修仓库出租,标 (略) (略) 永佳大道109号永佳科技园内,毗邻永佳大道,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园区配套设施丰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原华兰机修仓库80m2,通水、通电。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永佳科技园规划。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80.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1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4320 元/年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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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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