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楼顶平台0.02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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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楼顶平台0.02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略)D(略)
项目编码
2025-CP/04-0040
挂牌金额
(略)
挂牌日期
2025-02-21
截止日期
2025-03-06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CP/04-0040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楼顶平台0.02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略) : (略) / (略) / 崔村镇 / 香堂村
标的-1
名称: 手机信号发射塔 单位:
型号: 数量: 1
拟出让用途: 手机信号发射塔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10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5-02-21
截止日期( (略) ): 2025-03-06 挂牌总金额(元): (略)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略)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租金不低于(略)元/年,合同签订15日内支付(略)元,余额逐年合同签订日期前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手机信号发射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2、地块现状:二调:机关团体用地(农村居民点);三调: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分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3、意向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4、受让方禁止在租赁地块内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若因堆物出现卫片等违法占地行为线索,村委会和受让方应立即配合整改。 5、经营过程中,村委会应加强监管,禁止出现裸地扬尘,破坏生态等环保问题。 6、整体出租,不单租。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略)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略)D(略)
项目编码
2025-CP/04-0040
挂牌金额
(略)
挂牌日期
2025-02-21
截止日期
2025-03-06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CP/04-0040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楼顶平台0.02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略) : (略) / (略) / 崔村镇 / 香堂村
标的-1
名称: 手机信号发射塔 单位:
型号: 数量: 1
拟出让用途: 手机信号发射塔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10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5-02-21
截止日期( (略) ): 2025-03-06 挂牌总金额(元): (略)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略)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租金不低于(略)元/年,合同签订15日内支付(略)元,余额逐年合同签订日期前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手机信号发射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2、地块现状:二调:机关团体用地(农村居民点);三调: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分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3、意向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4、受让方禁止在租赁地块内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若因堆物出现卫片等违法占地行为线索,村委会和受让方应立即配合整改。 5、经营过程中,村委会应加强监管,禁止出现裸地扬尘,破坏生态等环保问题。 6、整体出租,不单租。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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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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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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