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土地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03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 (略) ; (略) ;西至经开大街;北至众康医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到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3 号地块: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关于2024-03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其他事项 一、交地主体:镇赉县 (略) 为该土地的交付主体,具体交地事宜由竞得人与其共同协商确定。 二、交地时间:交地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 三、交地条件:按合同约定。 四、开竣工时间:按合同约定。 五、缴纳成交价款时间:竞得人必须在该出让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镇赉县 (略) 联系,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向出让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镇赉县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
联 系 人:康胜利
联系电话:0436-*
开户单位:镇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赉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03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 (略) ; (略) ;西至经开大街;北至众康医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到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3 号地块: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关于2024-03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其他事项 一、交地主体:镇赉县 (略) 为该土地的交付主体,具体交地事宜由竞得人与其共同协商确定。 二、交地时间:交地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 三、交地条件:按合同约定。 四、开竣工时间:按合同约定。 五、缴纳成交价款时间:竞得人必须在该出让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镇赉县 (略) 联系,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向出让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镇赉县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
联 系 人:康胜利
联系电话:0436-*
开户单位:镇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赉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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