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2701破2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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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2701破2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漠河酒业破管字第13号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黑 (略) (略) 于2023年8月11日作出(2023)黑27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黑龙 (略) (以下简称漠河酒业)的破产清算申请,漠河酒业第一次债权人会 (略) 召集,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4时00分召开。会议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8家,线上现场参会债权人8家,代表债权金额45,#。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二、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三、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表决通过《书面核查债权的议案》。

以上四项决议经由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同意票数为8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的同意票数为7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7.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3.75%;

《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同意票数为7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7.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3.75%;

《书面核查债权的议案》的同意票数为8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黑龙江, (略)

(2023)漠河酒业破管字第13号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黑 (略) (略) 于2023年8月11日作出(2023)黑27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黑龙 (略) (以下简称漠河酒业)的破产清算申请,漠河酒业第一次债权人会 (略) 召集,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4时00分召开。会议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8家,线上现场参会债权人8家,代表债权金额45,#。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二、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三、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表决通过《书面核查债权的议案》。

以上四项决议经由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同意票数为8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的同意票数为7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7.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3.75%;

《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同意票数为7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7.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3.75%;

《书面核查债权的议案》的同意票数为8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黑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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