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公开招租公示信息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公开招租公示信息
产权单位 | (略) (略) | ||
一级企业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 | ||
资产招租 负 责 人 | 尤玉珠 | 联系电话 | 0591-* |
经 办 人 | 陈佳森 | 手 机 | * |
邮 箱 | *@*q.com | 办公电话 | 0591-* |
通讯地址 | (略) 130号 | 现场看样电话 | * |
房产概况 | 标的物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 建筑面积: 25平方米 原 租 金:无 装修情况:有装修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其 他: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 ||
招租条件 | 押 金:第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招租底价:4750元/月 租赁期限:3年(含1个月装修期) 加价幅度:100元/月 竞价保证金:8550 元 装 修 期:1个月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无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5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的 7 日内移交。 其他: | ||
承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要求(请使用显著标记): 注:本平台不对意向竞租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租赁标的物 特 别 提 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 | 1.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相关费用应自行缴纳。 2.我司出租的标的物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 3.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4.中标人在签约合同后需按照使用途径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中标人应在签约合同后办理租金代扣代缴业务,我司每月3日前从银行卡中自动扣款在合同期限内 6.若因特殊应急保障任务需要,*方有权在*方指定时间内收回租赁场所,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7.遇不可抗力事故、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新政策出台,使租赁成为不可能,合同可提前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8.若遇政府对租赁房屋拆迁改造,合同无条件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9.若遇政府对租赁房屋拆迁改造,合同无条件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10.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11.租期满后,出租方提出要求承租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的要求,承租方应无条件遵循并执行,确保租赁物在交还时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承租方需承担所有必要的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清洁、整理等工作。 | ||
权属证明材料 | 承诺函 | ||
备注 | (略) :福州 (略) 官网链接:首页 (http://**) 联系人:陈佳森 联系电话:* |
产权单位 | (略) (略) | ||
一级企业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 | ||
资产招租 负 责 人 | 尤玉珠 | 联系电话 | 0591-* |
经 办 人 | 陈佳森 | 手 机 | * |
邮 箱 | *@*q.com | 办公电话 | 0591-* |
通讯地址 | (略) 130号 | 现场看样电话 | * |
房产概况 | 标的物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179-2至179-3号一楼两个开间店面 建筑面积: 25平方米 原 租 金:无 装修情况:有装修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其 他: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 ||
招租条件 | 押 金:第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招租底价:4750元/月 租赁期限:3年(含1个月装修期) 加价幅度:100元/月 竞价保证金:8550 元 装 修 期:1个月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无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5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的 7 日内移交。 其他: | ||
承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要求(请使用显著标记): 注:本平台不对意向竞租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租赁标的物 特 别 提 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 | 1.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相关费用应自行缴纳。 2.我司出租的标的物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 3.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4.中标人在签约合同后需按照使用途径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中标人应在签约合同后办理租金代扣代缴业务,我司每月3日前从银行卡中自动扣款在合同期限内 6.若因特殊应急保障任务需要,*方有权在*方指定时间内收回租赁场所,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7.遇不可抗力事故、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新政策出台,使租赁成为不可能,合同可提前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8.若遇政府对租赁房屋拆迁改造,合同无条件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9.若遇政府对租赁房屋拆迁改造,合同无条件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10.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11.租期满后,出租方提出要求承租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的要求,承租方应无条件遵循并执行,确保租赁物在交还时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承租方需承担所有必要的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清洁、整理等工作。 | ||
权属证明材料 | 承诺函 | ||
备注 | (略) :福州 (略) 官网链接:首页 (http://**) 联系人:陈佳森 联系电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