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2701破2号黑龙江漠河酒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尊敬的债权人:
2023年8月11日,黑 (略) (略) (以下 (略) )作出(2023)黑27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黑 (略) (以下简称漠河酒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14日指定黑龙江率航律师事务所担任黑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王艳君律师为黑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
漠河酒业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9月13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便于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此次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申报+现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债权人采取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材料均需统一为A4型纸,并盖章/签字/捺印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债权人待收到管理人电话通知后,采取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提交材料原件。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律师
联系电话:(略)(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现场申报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261号中盟财富中心。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债权申报效率,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前登(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http://**),下载并仔细阅读《 黑 (略)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了解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债权申报通知
尊敬的债权人:
2023年8月11日,黑 (略) (略) (以下 (略) )作出(2023)黑27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黑 (略) (以下简称漠河酒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14日指定黑龙江率航律师事务所担任黑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王艳君律师为黑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
漠河酒业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9月13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便于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此次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申报+现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债权人采取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材料均需统一为A4型纸,并盖章/签字/捺印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债权人待收到管理人电话通知后,采取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提交材料原件。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律师
联系电话:(略)(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现场申报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261号中盟财富中心。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债权申报效率,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前登(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http://**),下载并仔细阅读《 黑 (略)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了解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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